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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地板购买安装“七注意”

2013年11月27日 14:16 信息来源:http://www.zj315.org/detail.cgi?id=35766&nav=消费教育&subnav=消费警示

长兴王先生新购住房的木地板木龙骨由装饰公司安装,木地板则由木地板经销商铺设,全部安装好后,王先生却发现多处木地板经踩踏后会发出声音,王先生立即与装饰公司及木地板经销商取得联系。装饰公司认为木地板经踩踏后出现异响是因地板没有铺设好引起的,是木地板经销商的原因。木地板经销商认为木地板经踩踏后出现异响是由于装修公司没有把地板木龙骨安装好所导致的,与木地板经销无关。王先生经长达半年多的时间与装修公司、木地板经销商交涉无果,来到县消保委请求帮助,在县消保委的帮助下,得到圆满的解决。针对近来长兴县消保委接到数起关于木地板安装及质量方面的投诉。为此,湖州市消保委联合长兴县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安装木地板时七注意。

一是消费者在购买木地板时尽可能选择大的品牌企业产品,这些企业的产品质量相对来说应该比较可靠;

二是消费者购买时一定要向销售商索要发票,并注意保存,发票上应注明树种、等级、规格、色号、数量、面积等;

三是消费者在购买木地板后,尽量要求销售方或生产厂家铺设,以免出现问题后相互推卸责任;

四是铺设时一定要严格按厂方要求进行施工;

五是要认真检查标志,标志包括生产厂名、厂址、电话、木材名称(树种)、等级、规格、色号、数量、检验合格证、执行标准等,包装应完好无破损;

六是在购买木地板时,消费者可会同销售方留存一包木地板,最好能与经营者签订协议,明确木地板的详细情况及违约责任,一旦发生纠纷,可进行检测,以确定责任方。

七是若发生消费纠纷,消费者应提供相关证据及时向当地消保委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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