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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信开发商 房屋备不了案工商调解 百万房款全退

2013年11月29日 11:03 信息来源:http://finance.china.com.cn/consume/xfjs/20131129/2010871.shtml

外地人在成都买房,本是限购对象,却在售楼顾问的“承诺”下交了100万房款,到最后房屋却迟迟备不了案,幸亏工商出面调解,开发商如数退还了房款。成都市工商局提醒,异地购房除了要估计自身的购买能力、到现场考察外,还要了解当地的购房法规政策,如是否属于限购对象、户口迁移、政府补贴等,并仔细查看合同条款,做到万无一失。

轻信售楼顾问

百万元房款差点“打水漂”

前不久,贵州遵义市汇川区的陈女士为了给儿子在成都买套商品房,到位于高新区的某楼盘看房。期间,售楼顾问张某带陈女士看了该楼盘的样板房,并对其宣传原价300多万元的总价,现在只需239万元。价格很有诱惑力,但陈女士告诉张某,自己户口所在地目前还在贵州,无法提供在成都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可能属于限购对象买不到。张某听后,很坚决地向陈女士表态:“你一千个放心,这些不是问题,限购令马上要取消,我们公司保证让你备案,办到房产证。”

陈女士见对方表态很坚决,认为开发商应当更懂政策,便当场签订了《认购书》,并支付了10万元的定金和90万元的首付款。但是,当后来她到售楼部交纳剩余房款、签订合同时,却被告知“现在不能备案,但你先把139万元剩余房款交了,以后我们公司再想法给你办。”陈女士要求开发商得写一个以后能给办到房产证并且加盖有开发商公章的手续。但张某却予以拒绝,并称,“房子你可以不买,但你违约,我们公司要扣你10万元。”

事后,陈女士多次找到开发商协商退款事宜,但均遭到回绝。随后,陈女士向成都市工商局进行了投诉,要求开发商退还已交纳的100万元。经过调解,开发商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了陈女士已支付的100万元购房款(含10万元的定金)。

成都工商提醒

异地购房要多熟悉当地政策

成都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异地购房因为对当地的购房政策、区域发展等情况不熟悉,购房者应多留神。

购房者事前要对自身经济收入、银行信用状况(到银行进行查询)做到充分了解和掌握,必要时可以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进行自助查询,并最终根据自己的可承受能力选择相应价位的房屋,避免在与开发商签订《认(定)购协议》后,因自身经济状况或者银行个人信用瑕疵,无法按期办结银行贷款按揭等手续而违约,被开发商“没收”已支付的定金。

此外,还要对项目实地考察了解,现场仔细查看开发商售房公示栏中是否公布相关的房地产开发资质和销售许可证明——即“两资五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商品房准(预)售许可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同时,要理性对待相关宣传与承诺,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内容,查看合同附件是否齐备,对合同格式条款中存在自己认为不公平、不合理的条款,一定要向开发商当面提出,要求其作出合理解释或修改意见,如开发商拒绝修改或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形下,可考虑拒签《认(定)购协议》或《商品房买卖合同》,而不要在销售代表(顾问)一味的承诺与催促下,在存疑合同上签字按印。

更为重要的是,要熟悉当地购房法规政策。即:是否属于政府限购对象;是否符合购房入户等条件进行充分咨询。如果是贷款购房,还需要了解当地的贷款利率政策,不同银行的利率可能存在差距。不同地方对于购买二套房及多套房也都有不同的规定,在购房前也一定要了解清楚。如果是公积金购房,还需了解是否可以异地使用公积金。这些都可以在购房前通过网络了解,也可以向楼盘销售人员询问清楚。即便开发商现场的销售代表(顾问)作出了某些初步判定和“违规”承诺,也要多通过政府网络查询、咨询律师等方式予以确定,或者向当地银行了解这方面的规定,避免在签订《认(定)购协议》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因自身原因无法办结银行贷款按揭、合同网上备案等手续而发生违约。

异地安全购房

可关注@蓉城工商了解资讯

成都工商特别提醒,异地购房需要将大量资金划转到所购房城市,因此不建议携带现金,而是通过银行转账。购房款应划拨到开发商或其销售代理商的公司账户,而不是销售代表(顾问)等某个私人账户。

从昨日起,成都市工商局在新浪官方微博上开通了“异地购房”微话题,只要关注@蓉城工商,就能得到异地购房政策资讯和消费提示。同时,成都市工商局也将通过私信、评论受理,回应消费者的投诉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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