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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难寻证据 慎选微信购物

2015年12月08日 08:41 信息来源:http://news.ccn.com.cn/267652.html

随着社交软件的普及应用,利用微博、微信、QQ等移动社交平台从事经营活动的主体越来越多,这种商业模式因低成本、不受行业限制、与人际关系同步传播、售价较低等优势受到经销商和消费者的热捧。最近,日照市工商局接到多起相关投诉。为此,日照市工商局12315中心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谨慎使用社交软件购物。

据介绍,今年11月,日照市工商局中心共接到34件有关移动社交平台购物的投诉,符合受理条件的只有1件,无法受理的主要原因是消费者无法提供销售商信息或者销售商在外地。

王女士投诉称,通过一个软件加了一个微信朋友,从他那里购买一只哈士奇宠物狗,钱打到对方账户上后,再联系该“朋友”却发现他消失在自己的朋友圈内。关于该朋友王女士无法提供任何信息。

李女士在微信浙江网上购买皮裤,不仅皮裤不合格,对方还欠2万元货物未发。李先生反映某网络泄露了自己的个人信息导致损失8000余元。吴先生买了张网上充值卡不能使用。还有消费者通过微信网店购买鞋、面膜,价格实惠,收货后却发现是劣质产品等。

日照市工商局发现,移动社交平台购物存有不少问题:消费者提供证据困难;虚假宣传多,责任难以界定;销售商没有固定地址,相关信息不详;部分违法经营者通过朋友圈、群组建立信任关系,利用社交平台不受时间和地域限制、互动性强、隐蔽性强的特点,从事网络诈骗、网络传销等违法行为。

日照市工商局12315中心提醒消费者:

网络购物尽量选择信誉较好、证照齐全的大型电商平台。这类平台的付款有严格的程序,退换货、维权取证较为方面快捷。

通过移动社交平台购物时,一定要核实商家地址,保留好涉及商品服务的数量、型号、质量、承诺等信息,要求销售方提供购物凭证,如订单截图、收银单据及出售商家的联系方式、物流运输证明等。

对微信好友发来的消息,尤其是陌生链接,最好提高警惕,不要在不知名的网站或者朋友圈内进行网购,避免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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