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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食药监局发布2016年冬季食品安全预警

2016年11月18日 11:23 信息来源:http://www.yn315.com/readinfo.aspx?KindId=0204&B1=37245

冬季是各种宴请、聚餐、药膳进补的高峰期,为防止各类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近日,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云南省2016年冬季食品安全预警公告”。提醒市民冬季注意饮食安全,科学进补,严禁食堂、餐饮单位加工食用草乌、附片。

据公告,草乌、附片等是毒性较强的中药材,国务院已将其列入《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任何单位或个人应在医生指导下正确使用草乌,不得擅自加工食用草乌、附片等毒性中药材。严禁餐饮经营单位、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村集体聚餐等加工食用草乌、附片等毒性中药材;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出售以草乌、附片等为原料的食品;严禁聚众或集体食用加有草乌、附片等毒性药物原料自行配制的药酒及其它食品。

同时,云南还有杀年猪、亲朋好友聚会等聚餐有食用红肉、剁生的习俗,而用于制做红肉、剁生的生血生肉多数未经过检疫,若食用了含有旋毛虫的红肉、剁生,极易感染旋毛虫疾病,则会导致生命危险。省食药监局建议群众聚餐时不食用未经检疫的红肉、剁生等高风险食品。此外,在制作四季豆时要煮熟、马铃薯发芽则不再食用,火锅涮菜也要煮熟透再食用。

云南省食药监局提醒,一旦发生食物中毒,要立即到医疗机构进行救治,以免延误病情;同时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予以保存,并保护好现场。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执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报告制度,若发生中毒事件,及时向当地卫生计生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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