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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投资理财需谨慎 警惕“纸质保健品”

2018年10月19日 11:06    信息来源:http://www.cqn.com.cn/ms/content/2018-10/18/content_6354481.htm

近年来,老年人进行投资理财活动所引发的民事、刑事案件频发,各类不规范的理财产品像一种新型的“纸质保健品”,侵害着中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对近三年内受理的理财类合同纠纷进行专项调研,发现其中中老年人购买理财产品后导致财产受损的案件呈现高发趋势。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李佳介绍,近三年,丰台区人民法院共受理理财类合同纠纷案件442件,其中,原告年龄在50岁以上的案件占比74%,而且串案多发,区域性集中性明显。

李佳表示,经对涉老年人理财类合同纠纷调研发现,涉及同一被告的诉讼中,原告少则三五人多则二十余人,其居住地均集中于同一街道或区县,区域性特征突出。以丰台区人民法院办理的某公司理财案为例,投资人居住在同一街道的占比60%;又如,该院办理的另一公司理财案,涉案166个委托理财合同纠纷的投资人绝大部分居住在同一区县,这与老年人群体说服带动能力强,拉拢说服亲朋、同事、邻居一同投资、一同起诉密切相关。

法院调研发现,此类案件大多由于老年人审查投资产品能力相对较差,未对项目充分核查、验明真伪,只靠理财销售人员推荐便购买产品,容易引起纠纷。委托理财合同在关键性条款上存在约定不明、免除责任等问题。

李佳补充说,合同担保条款存在不规范的问题,多以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条款作为理财资金清偿的“担保”,或虽然约定有抵押条款,但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理财公司违约后,即便法院支持原告诉讼请求,其权利实现成本高、时间长、难度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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