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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警示:踏春出游勿忘饮食安全

2018年04月04日 09:05 信息来源:http://www.cqn.com.cn/ms/content/2018-04/03/content_5632536.htm

4月3日,山东省食药监局官网发布食品安全警示信息称,春季来临,既是近郊踏春、外出旅游、走亲访友的好时机,也是家庭聚会、朋友聚餐的高峰期。为预防春季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18年第1期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踏春出游勿忘饮食安全”。

一、外出就餐选择正规餐饮单位。外出就餐时应选择证照齐全、环境整洁、信誉度高的餐饮单位就餐,尽量不要选择客流量陡增的餐饮单位和路边露天摊点用餐。就餐前注意检查食物感官是否异常、是否新鲜、是否烧熟煮透,餐饮具是否洁净、光洁。外出旅游就餐时,不要食用来源不明的食品,不饮用生水,不要光顾无证照的餐饮店。

二、家庭聚餐严防风险隐患。家中聚餐时选购新鲜的食品原料,购买厂名、厂址、生产日期齐全,在保质期内且定型包装完好的食品,存放时间不宜过长。食物加工注意生熟分开、烧熟煮透,避免进食生鲜的或未经彻底加热的水产品、水生植物和畜禽肉类等。隔餐食物和外购熟食需经重新彻底加热后才能食用。要注意个人卫生,养成餐前洗手的习惯,降低“病从口入”的风险。

三、农村聚餐注意食品安全。农村集体聚餐应主动向村(居)委会报告。注意选择清洁、卫生的加工、聚餐场所,有防鼠、防虫、防尘措施,使用符合食品安全的水源。规范加工操作、贮存行为,做到食品烧熟煮透,餐饮具严格清洗消毒,生、熟用具分开,植物性和动物性食品贮存分开,坚决杜绝交叉污染。从业人员应持有健康证,接触食物前应洗手消毒。非食用原料及危险化学品与食品要隔离保存,避免误拿误用,农药、兽药等不能存放在加工及就餐场所内。

四是就餐谨慎选择菜品。严禁食用河豚鱼等有毒有害食物。不食用不认识的野菜和野生菌、颜色鲜艳的腌制肉类、未烧透的豆浆和四季豆、发芽或黑色青皮土豆制作的菜肴。不吃或少吃生食水产品,慎重选择熟卤菜、凉菜冷食等高风险食品。就餐应注意荤素搭配、平衡膳食,多食富含纤维素、维生素的新鲜蔬菜、水果等清淡健康食品,不暴饮暴食。

五、严防亚硝酸盐中毒。禁止餐饮服务提供者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严防将亚硝酸盐误作食盐使用。从正规渠道购买食用盐。保持蔬菜新鲜,不要吃腐烂变质的蔬菜,尽量不吃隔夜菜。不吃刚腌制的咸菜,至少要腌上20天以后再吃。

六、餐饮单位要严把“六关”。各餐饮单位要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标准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把食品原料关、加工制作关、食品存放关、清洗消毒关、个人卫生关、环境卫生关“六关”,严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七、遇到问题请及时举报。在外聚餐或家庭聚会时,一旦出现恶心、呕吐、腹痛和腹泻等不适症状应抓紧就诊,妥善保存消费凭证、就诊记录、剩余食品等。如果是由于餐饮消费而造成食物中毒的,可拨打12331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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