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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两部门警示:推荐消费别轻信

2018年08月02日 11:12 信息来源:http://www.cqn.com.cn/ms/content/2018-08/01/content_6110826.htm

7月30日,有媒体报道,山东省青岛市存在游客被出租车司机介绍到酒店、景点消费受骗的情况。当天,青岛市工商局、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共同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在享受岛城美景、美食时,不要轻信类似的推荐式消费。

为吸引客源,个别酒店、景点通过暗中给出租车驾驶员返佣金等方式揽客。这种行为不仅涉嫌商业贿赂,而且推荐的消费场所可能存在消费欺诈等现象。消费者乘坐出租车时应索要发票,并注意核对发票户头与出租车内公示的单位信息是否一致。对出租车司机推荐的酒店、景点等消费场所,多比较、多核实。

消费要“三看”。看证照全不全,入店先看店家是否悬挂《工商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等,不去无照经营的酒店、景点;看信誉好不好,消费者可以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的经营现状及信用信息,还可以借助大众点评、美团网等第三方平台,查询、参考其他消费者的点评;看标价明不明,经营者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标明的费用。个别不良商家在菜单价目表上做文章,不明码标价,甚至故意模糊收费计量单位,建议消费者点餐或参观景点前看清标价,了解收费项目和标准。

消费者在青岛旅游过程中若发现出租车驾驶员存在恶意推荐、不提供发票等行为,或酒店、景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消费欺诈、虚假宣传等行为,应保存好证据,及时依法维权。如遇侵权,消费者可拨打青岛市政务服务热线12345进行咨询、投诉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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