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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警示:警防金饰“以旧换新”陷阱

2019年01月21日 10:32 信息来源:http://www.gd315.gov.cn/show-22-49686-1.html

春节即将到来,福建一些黄金珠宝店打出的“全城黄金免费换”“黄金0工费换新款”广告,吸引消费者把旧金饰送到珠宝店“以旧换新”,但这些免费换新活动中暗藏猫腻。1月18日,福建省消委会、福建省宝玉石协会联合发布春节黄金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防范金饰“以旧换新”陷阱。

据福建省宝玉石协会统计,2018年来该协会接到有关金饰“以旧换新”的投诉31起。福建省松溪县消费者林女士投诉称,她于2018年年初在当地一家珠宝店花6107元买了一件重22.37克的金镯子。由于该店声称可免费换款,同年年底她拿此款金镯子,送同一店补上580元差价换新款。林女士以为,新旧镯子的重量应该一样,没想到新镯子重量仅13克多,只有原重的一半。新的票据上没写重量,价格却写着是6690元。但按新镯子的重量,只值4000多元。林女士因此蒙受损失。

据介绍,珠宝店柜台上的黄金首饰有足金、硬金(足金)、18K金、22K等4种黄金首饰,由于4种金饰颜色相同,消费者难以区分。实际上这4种金饰,黄金含量是不一样的,计价方式是不同的,要谨防营业员误导消费者把足金首饰换成18K金或22K金。珠宝店中除足金按克卖外,硬金、18K金、22K金都是按件销售的,由于颜色与足金首饰一样,消费者容易误认为足金首饰。硬金首饰是近几年出现的一种新工艺,其与传统的足金首饰(过去称24K或千足金)相比,不容易变形,相同体积下,重量要轻近一半。因此,消费者以旧换新时,务必问清含金量和重量。

福建省消委会和省宝玉石协会指出,告知消费者商品质量的所有信息,是珠宝店的义务。消费者选购黄金首饰,想知道黄金首饰的重量信息,是知情权的体现。若珠宝店以首饰按件销售或一口价为理由拒绝告知,请消费者谨慎购买。对珠宝店打出的“全城黄金免费换”“黄金0工费换款”“黄金首克199元”“黄金立减50元”“黄金一克也是批发价”等广告,要保持警惕,因“免费换”可能暗藏旧金饰回收、金饰销售环节的价格欺诈。黄金“首克低价”或“金价立减”,可能暗藏“虚构原价”等消费陷阱。

福建省消委会、省宝玉石协会提醒消费者,在购买金器时,无论是“一口价”还是按克计算,都要求商家在交易单,尤其是标签上注明金器的价格、重量等信息,以便发生消费纠纷时有合法的依据、凭证。消费者在购买黄金饰品时,应当场复秤,核对清楚重量后再购买。若有珠宝店在交易结束后,要求消费者在购货票据上签字,请谨慎对待,并予以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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