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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武汉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对电商企业“双十一”网络集中促销动作的警示

2019年11月06日 14:35 信息来源:http://www.cqn.com.cn/zj/content/2019-11/06/content_7733190.htm

11月4日,包括卷皮网、斗鱼直播、汉购网在内的37家电商企业代表,集合在一起,探讨了关于今年双十一的“合理赚钱,合法促销”的方法,保证在给消费者带来最大力度折扣的同时,不虚假促销,坚守经营底线。今年以来,湖北省武汉市市场监管局严格按照《电子商务法》,开展了食品保健品、网售安全帽、化妆品、618集中促销、医疗美容以及旅游服务专项清理排查工作,还联合武汉市网信办、武汉市发改委、武汉市公安局开展了2019年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截至10月份,武汉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网上检查网站(店)14219个次,发现并依法处理违法违规问题网站(店)393个次;接处网络违法线索180条,向北京、杭州等市场监管部门移送侵权网站(店)64个,提请网络交易平台和通信管理部门处置违法网站(店)61个;查办网络案件122起,罚没款515.77万元。

执法中发现,网络电商消费被投诉举报最多的问题,基本集中在“商品质量”、“虚假宣传”、“延迟发货”、“拒绝履行三包,退换货、维修不及时”和“预付定金或全款难退回”等问题上。

武汉市市场监管局作出对于电商企业“双十一”网络集中促销动作的警示:

1.应当在网站或网店页面显著位置并以显著方式,事先公示网络集中促销的期限、方式和规则等信息。

2.不得采用格式条款设置订金不退、预售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自行解释商品完好等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3.不得限制、排斥竞争,限制、排斥促销经营者参加其他平台组织的促销活动。

4.禁止采用虚构交易、成交量或者虚假用户评价等虚抬商誉的方式进行促销。

5.不得发布虚假违法广告,不得对商品和服务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和表示。

6.不得因促销降低商品及赠品质量,借机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不得销售、附赠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商品。

7.促销的商品或者服务销售完毕后,应当在促销页面、购买页面及时告知消费者。

8.依法开展有奖促销,公示可查验的抽奖方法,不得虚构奖品数量和质量,不得进行虚假抽奖或者操纵抽奖。

9.依法明码标价,禁止实施价格欺诈行为损害消费者权益。

10.严格遵守“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等规定,及时妥善化解消费纠纷,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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