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消费警示

淄博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消费警示:谨防预付式消费陷阱

2019年08月05日 14:49 信息来源:http://www.cqn.com.cn/ms/content/2019-08/02/content_7378714.htm

从淄博市市场监管局官网获悉,近期,淄川、张店等区县发生多家预付式消费门店关门停业,给消费者造成较大损失。为此,淄博市市场监管局警示广大消费者,在选择预付式消费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一、在办理预付式消费卡(券)(以下简称预付卡)时,消费者应当充分了解经营者相关信息,查看商家是否有营业执照,仔细考察商家的信誉情况,货比三家,尽量选择信誉度高、规模较大的商家,降低消费风险。

二、保持理性消费。预付式消费一般预存的金额越多优惠力度越大,消费者要权衡商家优惠幅度与预付款数额之间的风险,抵制不合理消费诱惑。消费者在决定购买预付费产品或服务前,应首先确定自己是否长期需要此类服务,尽量选择时限较短的月卡、季度卡进行消费,避免承担过大风险。对短时间内大量发放预付卡、商品或服务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要特别提高警惕。

三、签订书面协议并仔细审阅有关合同条款。消费者必须清楚了解预付卡的使用范围、期限、功能、退款条件、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特别要关注商家终止服务、转让等限制性约定,确认是否允许消费者中途退款等;务必索取消费凭据,并要求商家盖章,以备发生纠纷时消费者充分举证。

四、预付卡使用过程中,消费者要经常注意预付卡有效期限及卡内余额,详细记录每次预付卡(券)的使用情况以及余额,保留好消费凭证,有效防止卡内余额丢失。

五、密切关注商家的经营状况。如果发现商家经营情况异常、无故不提供服务等情况,消费者应保留发票等相关证据,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投诉;如果商家突然关门并且无法联系,涉嫌诈骗的,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

返回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