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休闲健身行业记名卡不设有效期限
11月28日,北京市工商局对外发布《北京市休闲健身行业预付费服务交易合同》示范文本,将于12月1日起启用。
据介绍,示范文本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综合性健身会所和球类、游泳、瑜伽、技击等专业性休闲健身场馆经营者在预收费用后,分次向消费者提供服务的交易行为。
对于各方关注的休闲健身卡有效期限问题,示范合同文本明确,记名的计次卡、计时卡、储值卡不设有效期限;不记名的计次卡、计时卡、储值卡有效期限不少于3年;有效期限届满后卡内仍有剩余的金额、次数或时间的,经营者应当提供激活、换卡等配套服务。对于健身行业所特有的年卡、季卡等时效卡,因其计费方式不同于其他卡种,示范文本规定了经营者应当顺延有效期限的情形。
对于经营者暂停营业、调整营业时间等问题,示范文本中明确了重要事项告知条款,要求经营者发生重要变化时,需以约定方式提前告知消费者,以免消费者受到损失。此外,就发生争议较多的转卡、换卡、补卡、退卡问题,文本中也设定了相应条款,由合同双方根据需要协商填写,以利于发生纠纷时有明确的解决依据。本报将在周五A2版对此示范文本进行详细解读。
11月28日,北京市工商局对外发布《北京市休闲健身行业预付费服务交易合同》示范文本,将于12月1日起启用。
据介绍,示范文本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综合性健身会所和球类、游泳、瑜伽、技击等专业性休闲健身场馆经营者在预收费用后,分次向消费者提供服务的交易行为。
对于各方关注的休闲健身卡有效期限问题,示范合同文本明确,记名的计次卡、计时卡、储值卡不设有效期限;不记名的计次卡、计时卡、储值卡有效期限不少于3年;有效期限届满后卡内仍有剩余的金额、次数或时间的,经营者应当提供激活、换卡等配套服务。对于健身行业所特有的年卡、季卡等时效卡,因其计费方式不同于其他卡种,示范文本规定了经营者应当顺延有效期限的情形。
对于经营者暂停营业、调整营业时间等问题,示范文本中明确了重要事项告知条款,要求经营者发生重要变化时,需以约定方式提前告知消费者,以免消费者受到损失。此外,就发生争议较多的转卡、换卡、补卡、退卡问题,文本中也设定了相应条款,由合同双方根据需要协商填写,以利于发生纠纷时有明确的解决依据。本报将在周五A2版对此示范文本进行详细解读。
- “富氢水”炸伤老人 消保委助力获赔(2024-08-21)
- 助听器导致症状加重 消保委助力维权成功(2024-08-15)
- “铁拳”行动|上海公布2024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第四批典型案例(2024-08-15)
- 认养猫咪藏套路 宣称免费实则捆绑销售(2024-08-12)
- 中公教育“考不过包退”涉嫌虚假宣传(2024-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