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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工商机关上下联动查办网络传销案件

2011年12月12日 14:03 信息来源:http://www.ccn.com.cn/news/315/2011/1212/386930.html

记者从浙江省工商局了解到,今年以来,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部署,浙江省各级工商机关联合公安、民政等有关部门,深入开展打击传销工作。截至9月底,全省工商机关共向社会发出警示、提示334次,发送手机短信9685条;出动检查人员6888人次,捣毁传销窝点347个,遣返涉传人员4419人,立案查处传销案件41件,移送司法机关传销案件15起。

在严厉查处传销违法案件工作中,浙江省工商机关本着露头就打的原则,立足“早打”,尽量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全省各地查办了一批传销大要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今年8月,根据《禁止传销条例》有关规定,上虞市工商局连续查处了3起传销大要案件,依法对王某、赵某、路某等3名当事人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分别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前不久,该省临海市工商局根据举报,联合公安部门端掉一个传销团伙,捣毁了3个传销窝点,抓获涉嫌传销人员32名。目前,6名传销头目已被刑拘。

为了促进网络经济健康发展,浙江省工商机关积极探索上下联动查办网络传销案件的机制,今年以来已查办网络传销案件7件,涉案金额35万元,罚没款39万元。

今年上半年,该省宁波市工商局象山分局联合公安部门成功查办一起涉案人数达20余人的网络“原始股”传销案件。当事人潘某于今年4月经温州人陈某介绍,了解到一种“快速致富”的投资方式,即购买CR投资公司的一种叫“CR投资理财”项目的原始股。潘某加入CR投资公司后,开始发展下线会员,至今年7月,潘某以直接或间接方式发展下线会员20余人,涉案金额高达60余万元。

前不久,杭州市工商局江干分局调查发现,杭州异联商务有限公司涉嫌规避法律监管,采取传销手法,进行非法集资和非金融机构从事金融业务等违法活动。该公司规定,代理商凡成功推荐其他企业与该公司签约并缴纳注册费成为新的代理商的,就可直接获得推荐服务费,不同级的代理商所获得的推荐服务费不同。此案与以往案件最大的不同是,该公司规定成为任何一级代理商的前提必须具备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资格,以规避当前的禁止传销的法律法规监管。尽管如此,传销分子最终仍未能逃脱法律的制裁,杭州市工商局依法对异联商务有限公司进行了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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