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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工商局:建立完善打击传销长效机制

2012年10月22日 10:07 信息来源:http://www.ccn.com.cn/news/315/2012/1022/446152.html

近年来,天津市工商局充分发挥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职能作用,针对当前传销活动的现状和打击传销工作面临的形势,着力在建立完善打击传销长效机制上下功夫。自2009年以来,全市依法取缔传销窝点共计2052个,教育遣散传销参与人员28193人,解救被骗人员449人,有效遏制了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猖獗势头,连续三年获得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打击传销工作第一。天津打击传销工作走在全国前列,这些成绩是怎样取得的?有哪些经验值得借鉴?就这些问题,近日,笔者采访了天津市工商局副局长吴文魁。

联合协作

建立打传领导机制

吴文魁告诉笔者,天津市委、市政府对打击传销工作高度重视,2007年9月,设立天津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及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天津市工商局。目前,21个职能部门和有关单位为成员单位。各区、县也相应成立了打击传销工作领导机构,建立健全了打击传销工作机制。2012年2月,根据2011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打击传销考评情况,天津市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向重点区县人民政府发送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传销工作的建议书》,有力地推动了重点区县打击传销工作。全市16个行政区县,涉传区县已由过去的10个减少到5个。

整合职能

建立综合执法队伍

吴文魁介绍,目前传销人员和传销活动主要在城乡接合部,分散在居民区、村镇的闲置房屋;授课形式由讲“大课”变为分散“授课”,多以居住的“家庭”为讲课地点,传销窝点转移灵活,隐蔽性强。针对这种情况,蓟县制订了《关于开展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整治活动的安排方案》,成立了以副县长为组长,工商、公安、房管等为成员单位的打击传销综合执法领导小组,下设打击传销综合执法队。

在总结蓟县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全天津市进行了推广,静海县、宝坻区和西青区也相继成立了打击传销联合执法队伍。形成了宣传教育、日常巡查、集中清理、打防结合的长效机制,在打击传销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源头治理

创建无传销社区(村)

吴文魁表示,针对传销组织者和骨干人员的隐蔽性,传销活动的流动性和反复性,传销人员的复杂性和分散性,传销方式的欺骗性和诈骗性,2009年4月,天津市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出台《关于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无传销村镇、无传销校园工作的意见》,各区、县充分发挥工商所、公安派出所和居委会、村委会、房屋管理部门以及物业管理部门的作用,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实施有效管理。在政府领导下,各职能部门和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形成房屋租赁、招待所、宾馆饭店、写字楼、剧院影院和会议中心等居住、聚集场所经营者和院校积极防范,群众自觉抵制和举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严格监管和执法的打击传销网络。

完善法规

开展打传专项行动

天津市各级工商、公安部门紧密协作,认真研究有关法律法规,针对传销违法犯罪的新特点和在法律适用方面存在的难题,确定执法思路、法律界定、执法尺度,加大对传销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分子的行政处罚力度和刑事打击力度。

吴文魁告诉笔者,2010年初,在天津市领导高度重视下,天津市委政法委组织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制定了《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充分发挥法律法规在打击传销工作中的作用。以工商机关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电话和公安机关110报警电话为依托,加强日常监管工作和对传销举报的日常处置工作。工商、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多次开展打击传销联合执法专项行动,集中力量打头目,严惩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摧毁传销组织网络。

落实责任

加强打传考核评比

为推动打击传销工作,落实工作责任,提高工作实效,自2007年以来,天津市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年都要制订考核计划,明确标准、内容、方法、步骤,代表市综治办对区县打击传销进行考核,并将考评结果上报市综治办,通报各区县党委、政府。通过综治考核,进一步落实了工作责任制,并加大了对乡镇、街道的考核力度,推动了区、县打击传销工作的深入开展。

据吴文魁介绍,2010年,根据对天津市各区、县打击传销工作考评结果,并报市政府批准,天津市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宝坻区、静海县、蓟县、大港区、西青区等5个区、县评为“天津市2009年度打击传销工作先进区(县)”,给予通报表彰。近年在全国打击传销工作综治考核评比中,天津市连续三年取得全国第一的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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