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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消委会立足社会监督职能开展消费教育

2012年11月14日 09:16 信息来源:http://www.ccn.com.cn/news/315/2012/1114/451287.html

近年来,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在立足职能,依法认真处理消费者投诉的基础上,通过创建消费教育示范基地、开展消费体验等多种形式,将消费教育引导工作与商品服务监督结合起来,引导消费者合理消费、科学消费,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积极开展消费体验活动

今年8月15日至18日,由四川省人大代表、省消委会工作人员、消费者代表及媒体记者等22人组成的体验团,对广元市东河口、唐家河、剑门关等7个AAAA级旅游景区进行了消费体验。体验人员基本满意度达到92%,同时,提出了不少需要改进完善的问题。

广元市消委会据此撰写了《关于广元市旅游消费体验活动开展情况的报告》。8月31日,广元市委书记马华在报告上作出批示:“这篇报告很好,所指出的问题是客观存在的,而且远不止于此。其实,我们在围绕旅游消费的吃、住、行、游、购、娱全过程,尚有很多工作需要完善,不解决这些问题,就难以使我市旅游产业持续发展。”“消费体验活动既是对商品或服务开展社会监督的形式,更是消费教育引导的一种有效途径,是服务民生改善、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创新举措。”四川省消委会秘书长肖向荣对记者说。

据悉,自2009年以来,四川省消委会已经成功开展十多次消费体验活动,内容涉及家电、室内装修、邮政服务、旅游、食品安全、网络购物等热点领域,每次都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

今年6月7日,四川省消委会公布了《2012年网络购物消费体验报告》。四川省消委会通过公开征集的40名网购达人,对网络购物过程中涉及的网络店铺布置、商品描述、售前售后服务、物流配送、商品质量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体验。消委会分析认为,目前我国的网购环境总体较好,但还存在索票难、网店无资质、送货慢等亟须改进的问题。四川省消委会向消费者发出了4点消费提示,并向有关部门和企业提出了多项建议。

创建消费教育示范基地

2011年年初以来,四川省消委会开展了创建“四川省消费教育示范基地”活动,将消费指导、消费教育、消费维权与企业产品(服务)知识、企业文化宣传相结合,在驻川大型生产(服务)类企业中,先后认定了四川航空、四川移动、泸州老窑等6家企业作为“四川省消费教育示范基地”。眉山等市州消委会也在当地知名企业中建立了消费教育示范点。

该活动受到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消费者协会的充分肯定。在2011年6月国家工商总局召开的全国工商系统消费教育引导暨基层消费维权网络体系建设工作会议上,四川省消委会介绍了创建消费教育示范基地的做法和经验。

肖向荣告诉记者,四川省消委会目前正在完善《四川省消费教育示范基地认定和考核办法》,积极推进该项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认定消费教育示范基地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一个行业只选一家”,也就是说,某个消费领域的“老大”必须承担消费教育的社会责任,成为传播科学消费知识,引导消费者合理消费的带头人。

抓住舆论热点引导消费

主动介入舆论热点、焦点,因势利导,揭示问题本质,宣传理念,弘扬主张,通过发表观点、专家研讨、消费警示、建议等多种形式引导消费,成为四川省消委会近年来的工作特色。

据了解,近年来,四川省消委会先后围绕公共服务企业计量器具更换谁买单、家电超期服役、预付式消费等消费者关注的热点问题,组织召开了十余次专题研讨会。通过发表消委会观点,揭示问题本质,在媒体上广泛宣传,起到消费指导的作用。有的建议(如商品房消费)被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纳入《“十一五”规划公众建言献策汇编》;有的建议(如公共服务企业的计量用具问题)在立法修订中被采纳;有的被媒体刊发,成为四川省法院案例指导,推动了消费观念的更新。

2011年,“达芬奇”家具维权事件发生后,四川省消委会律师团在全国率先为受侵害消费者提供免费公益维权救助,公布了联系电话,并及时发表消委会律师顾问团观点和消费警示,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推动消费教育制度化

自2011年以来,四川省消委会在深入开展消费教育“五进”(进市场、进企业、进农村、进校园、进社区)活动的同时,也客观认识到目前消费教育工作存在的问题,积极推动消费教育制度化、法制化。

2010年10月,四川省消委会邀请史江等5位省人大代表,分别到内江、巴中、泸州、眉山等市县,对当地工商机关、消费者组织开展的消费教育工作,进行了为期1个月的调研,形成了专题报告。报告将消费教育存在的问题总结为“五无状态”,即:无系统性、无常态化、无专业机构和教材、无法规和制度保障、无人力和财力支撑。

在2011年1月召开的四川省“两会”上,史江等33位省人大代表提交了《实施国民消费教育实现内需目标》建议案,提出要实现扩大内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目标,必须重视消费教育,切实提高全民消费素质,建议将消费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建立国民消费教育专业基地,同时将系统化开展消费教育作为各级政府的重要工作,纳入年度目标和绩效考核。

2011年7月,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对该建议案做出答复,称四川省教育厅将倡导和鼓励高校通过设置相关课程或在现有课程中增加相关内容,通过开设讲座、编发宣传资料、组织宣传普及活动等方式,推进国民消费教育。同时,聘请相关专业人员开展专业培训,对课程计划进行有效督导和评价,确保消费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四川省教育厅将在牵头制定《四川省“十二五”教育发展规划》工作中,积极采纳代表们的建议,争取把四川省国民消费教育专业基地建设纳入规划。同时,充分利用目前现有的教育资源,开展国民消费教育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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