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315在行动

吉林省消协系统合力促维权

2012年11月16日 09:16 信息来源:http://www.ccn.com.cn/news/315/2012/1116/451943.html

10年来,吉林省各级消费者协会全面履行职能,积极探索消费维权工作新模式、新方法,及时有效地调解消费纠纷,被消费者亲切地称为“娘家”和“第二信访室”。

构建消费纠纷多元解决机制

为提高处理消费纠纷的能力,吉林省消费者协会制定了《关于建立社会矛盾纠纷多元解决机制的意见》,以常务理事单位为基础,与建设、卫生、质监等行政部门建立密切联系,制定完善消费者投诉转办移送程序,建立行政调解衔接机制,依法妥善处理各自职能范围内的消费纠纷。在司法部门的指导下,在各级消协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人民调解衔接机制。

全省各级消协紧紧围绕消费者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消费调查,深入研究消费问题,并针对经营者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现象,进行点评和发布消协观点。2009年,吉林省消协组织了1400多位消费者,对阿满食品、广泽乳业、金士百啤酒等企业进行实地考察,提高了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信心。针对消费者反映集中的消费问题,吉林省各级消协在认真调查掌握情况的基础上,及时发布消费警示、提示。10年来,全省各级消协共发布消费警示、提示4465条。为强化和规范全省消协系统信息披露、消费警示发布工作,切实履行通过大众传媒予以揭露、批评的职能,吉林省消协专门出台了《全省消费者协会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省消费者协会消费警示发布实施规范》,使全省各级消协信息披露和消费警示发布工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10年间,全省已发展11230位义务监督员,遍及社会各界,形成覆盖全省的消费维权社会监督网络,反馈信息2.53万多件,对各种商品和服务开展明查暗访2151次,有效提高了监督效率。

完善消费教育 “四个一”工程

吉林省消协根据消费维权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从提高消费者维权能力出发,在全省完成了建立一支消费教育师资队伍、构建一个消费教育网络、搭建一个消费教育宣传平台、编印一套消费教育资料的“四个一工程”,组织开展消费维权进商场、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军营等活动,深入各类消费群体开展消费教育,切实提高了广大消费者的维权能力。

2009年,吉林省消协积极与省委党校和团省委取得联系,在省委党校礼堂举办了消费维权讲座。2010年,在“消费教育进党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吉林省消协成立了吉林省消费教育讲师团,成员主要包括知名学者、法律专家、职能部门及行业协会负责人等30人,分赴全省各地巡回讲演,受到了消费者的欢迎。与此同时,全省各级消协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初步形成平面、声音、网络等交叉呼应的立体消费教育声势,大张旗鼓地开展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工作。吉林省消协还与中国网络电视台联办“3·15频道”,编辑出版了《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读本》,分为“消费维权须知”、“常用维权法规”、“科学消费常识”、“日常消费指南”4册,成为吉林省各级消协开展消费教育的重要教材。

规范程序提高消费调解水平

10年来,吉林省消协制定了《受理投诉分流制度》、《投诉案件指导督办制度》、《重大疑难案件移交制度》,使省内重大典型投诉和下级消协上交的跨地区投诉规范化、制度化,同时,积极推进并参与立法立规,构筑消费者权益保护屏障。

2005年,针对洗染行业中存在的问题,吉林省消协与省内多家权威机构进行深入探讨和研究后,联合吉林省洗染行业协会共同制定了《吉林省洗染行业消费纠纷解决办法》,解决了多年来存在于洗染行业的“死结”,使洗染消费纠纷出现后,能够公正合理地解决。2006年9月,吉林省消协与吉林省质量管理监督协会、省商业联合会、省电子产品维修管理中心、省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共同制定了《吉林省等离子、液晶电视机消费争议解决暂行办法》。此外,吉林省消协与吉林省摄影行业协会联合制定了《吉林省摄影行业消费纠纷解决办法》。

为了进一步完善群体投诉应急机制,及时化解消费纠纷,吉林省消协每个月进行一次群体投诉分析,及时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情况。2006年,吉林省消协与长春市同信法大律师事务所合作,成立了吉林省消协消费者法律支持中心,积极为消费者提供法律支持和帮助,解答消费者法律方面的咨询,使得一些难以解决的消费纠纷最终通过法律途径得到有效解决。

积极宣传提高消协社会影响力

10年来,全省各级消协积极通过媒体揭露、批评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举办新闻通报会、电视特别节目等形式,提高了消协的社会公信力,震慑了不法行为。从2006年开始,吉林省消协与吉林电视台合作,连续5年举办了“阳光3·15”、“消费与和谐”、“共同的责任”、“向消费者报告”和“与消费同行”大型电视晚会。每一年的3月10日,吉林省消协联合吉林省工商局举办新闻通报会,通报吉林省工商局年度打假维权案例、吉林省消协系统年度消费维权案例,发布消费警示。每一年的3月15日,吉林省消协联合省委宣传部、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等部门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设立消费者咨询服务台、投诉受理台,受理解答消费者的投诉和咨询,同时,向消费者发放宣传资料。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据不完全统计,10年来,吉林省各级消协共受理投诉100241件,解决100158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895万多元。

返回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