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消协消费纠纷“和解在先”
建立消费纠纷和解在先制度是推动企业承担化解消费纠纷责任,实现消费维权资源有机整合,降低消费维权成本,促进和谐消费的有效途径。近年来,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消费者协会采取多种有力措施,以和解促和谐,以和谐促发展,全力推行消费纠纷和解在先制度,努力构建消费纠纷和解绿色通道,积极营造安全、放心、和谐消费环境。
为方便消费者就近投诉,通州区消协与企业建立了消费维权直通车。目前,消协依托“一会两站”,在23家大型商场超市建立了消费者投诉站,设置专人专岗,建立消费纠纷调解制度,明确调解流程及调解员岗位职责,使消费纠纷调解不出超市、不出商场。同时,消协与30家经营服务企业建立消费维权协作机制,制定了领导组织制度、特邀调解员制度、培训指导制度、学习交流制度、协助和解制度、工作联系制度等6项工作制度,确保消费维权工作有序规范开展。
确保消费者在大商场、大超市得到快速维权,是推行消费纠纷和解在先制度的关键环节。为此,通州区消协创新举措,努力提升消费维权效能:一是开展现场咨询服务活动。组织企业参加现场消费维权咨询服务活动,为消费者答疑解惑。二是协同企业现场接待投诉。当企业遇到疑难消费纠纷时,消协工作人员及时上门指导,帮助企业解决消费投诉难题。三是指导企业完善重大投诉应急预案机制。一般投诉当天解决,当天不能解决的疑难投诉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解决。遇到影响较大的群体投诉等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做出反应,并及时向消协反馈。四是帮助企业建立消费投诉绿色通道,主动为孤寡老人、重症病人、伤残人员、青少年学生等弱势群体,实行限时现场维权或上门维权。
为加大监督力度,消协通过召开座谈会、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提升企业客服人员处理投诉的能力,提高和解满意率。同时,消协依托新闻媒体开设消费维权专栏,发布消费警示,曝光维权案例,推动相关行业或商品经营者规范经营行为。今年,消协又制订出台了《通州区消费者协会消费评议办法》,使消费评议活动纳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轨道。通过开展“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承诺企业联盟建设、消费者信赖门店评选等活动,树立诚信经营示范典型,引领更多的行业和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自2008年推行消费纠纷和解在先制度以来,参与协作的企业在通州区消协积极引导下,主动承担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责任,在处理消费纠纷时,做到了“三不三快”,即:不消极对待消费争议问题,做到快速受理;不推诿企业应承担的责任,做到快速协调;不拖延消费纠纷调处时间,做到快速处置,力争把消费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和解在企业内部,努力使消费者满意率达100%。通州区消协直接受理处置的消费投诉出现了“一降二无”势头,即:消费投诉数量较往年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受理群体性消费争议投诉为零,没有发生一起因企业过错先行处理未化解而转为投诉件的消费纠纷。
建立消费纠纷和解在先制度是推动企业承担化解消费纠纷责任,实现消费维权资源有机整合,降低消费维权成本,促进和谐消费的有效途径。近年来,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消费者协会采取多种有力措施,以和解促和谐,以和谐促发展,全力推行消费纠纷和解在先制度,努力构建消费纠纷和解绿色通道,积极营造安全、放心、和谐消费环境。
为方便消费者就近投诉,通州区消协与企业建立了消费维权直通车。目前,消协依托“一会两站”,在23家大型商场超市建立了消费者投诉站,设置专人专岗,建立消费纠纷调解制度,明确调解流程及调解员岗位职责,使消费纠纷调解不出超市、不出商场。同时,消协与30家经营服务企业建立消费维权协作机制,制定了领导组织制度、特邀调解员制度、培训指导制度、学习交流制度、协助和解制度、工作联系制度等6项工作制度,确保消费维权工作有序规范开展。
确保消费者在大商场、大超市得到快速维权,是推行消费纠纷和解在先制度的关键环节。为此,通州区消协创新举措,努力提升消费维权效能:一是开展现场咨询服务活动。组织企业参加现场消费维权咨询服务活动,为消费者答疑解惑。二是协同企业现场接待投诉。当企业遇到疑难消费纠纷时,消协工作人员及时上门指导,帮助企业解决消费投诉难题。三是指导企业完善重大投诉应急预案机制。一般投诉当天解决,当天不能解决的疑难投诉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解决。遇到影响较大的群体投诉等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做出反应,并及时向消协反馈。四是帮助企业建立消费投诉绿色通道,主动为孤寡老人、重症病人、伤残人员、青少年学生等弱势群体,实行限时现场维权或上门维权。
为加大监督力度,消协通过召开座谈会、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提升企业客服人员处理投诉的能力,提高和解满意率。同时,消协依托新闻媒体开设消费维权专栏,发布消费警示,曝光维权案例,推动相关行业或商品经营者规范经营行为。今年,消协又制订出台了《通州区消费者协会消费评议办法》,使消费评议活动纳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轨道。通过开展“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承诺企业联盟建设、消费者信赖门店评选等活动,树立诚信经营示范典型,引领更多的行业和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自2008年推行消费纠纷和解在先制度以来,参与协作的企业在通州区消协积极引导下,主动承担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责任,在处理消费纠纷时,做到了“三不三快”,即:不消极对待消费争议问题,做到快速受理;不推诿企业应承担的责任,做到快速协调;不拖延消费纠纷调处时间,做到快速处置,力争把消费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和解在企业内部,努力使消费者满意率达100%。通州区消协直接受理处置的消费投诉出现了“一降二无”势头,即:消费投诉数量较往年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受理群体性消费争议投诉为零,没有发生一起因企业过错先行处理未化解而转为投诉件的消费纠纷。
- “富氢水”炸伤老人 消保委助力获赔(2024-08-21)
- 助听器导致症状加重 消保委助力维权成功(2024-08-15)
- “铁拳”行动|上海公布2024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第四批典型案例(2024-08-15)
- 认养猫咪藏套路 宣称免费实则捆绑销售(2024-08-12)
- 中公教育“考不过包退”涉嫌虚假宣传(2024-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