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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车屡次动“手术” 消协调解获赔偿

2012年03月26日 09:27 信息来源:http://www.ccn.com.cn/news/315/2012/0326/400367.html

日前,江苏徐州泉山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调解一起因轿车发动机发生故障引发的消费纠纷,多次索赔无果的消费者武先生获得赔偿,不仅更换了发动机,而且获赔8000元。

去年12月30日,武先生在该市的某汽车销售公司花20万元买了一辆轿车,行驶半个月后,该车因发动机故障而不能正常行驶。经该轿车4S店技术人员检查,确定发动机存在质量问题,需要维修。但前后经过4次维修,发动机一直有漏油现象。武先生不能接受自己刚买的新车,就被开膛破肚动“心脏手术”的现实。他多次找到轿车销售商要求更换发动机并赔偿。但销售商只答应给维修,拒绝更换发动机。

无奈之下,武先生将汽车销售商投诉到泉山区消委会。接到投诉后,泉山区消委会工作人员约见轿车销售商并指出,汽车“三包”规定虽然还未出台,但是,对于轿车最重要的部件发动机来说,刚买半月就要拆开动大“手术”,是任何消费者都难以接受的。经过消委会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赔偿协议,该轿车销售商为武先生的轿车更换一台新发动机,免费赠送武先生3次保养,并当场一次性补偿武先生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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