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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卸车修完发动机报废 从江消协调解后消费者获赔

2012年07月17日 10:01 信息来源:http://www.ccn.com.cn/news/315/2012/0717/425297.html

近日,从江县消费者协会成功调解一宗汽车维修纠纷,双方已达成协议,从江县北上新区某修理厂赔付消费者黄某损失8000元。

前不久,黔南州独山县消费者黄某将一辆柳州乘龙自卸车送到从江县北上新区某修理厂修理,修好后,黄某驱车行驶42公里至厦蓉高速公路洛香段时,汽车发动机突然发生抱死故障。黄某迫不得已,拖到榕江县一修理厂进行修理,检修工人检查发现一、二缸曲轴抱瓦致使汽车发动机报废。事故发生后,黄某向从江县某修理厂索赔,但该修理厂认为此事故与自己无关,拒绝赔偿。

随后,黄某来到从江县消协进行投诉。从江县消协工作人员立即对此事进行调查。经调查,消协工作人员认为此次纠纷主要责任在修理厂,但黄某也存在一定的技术问题。鉴于以上情况,工作人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双方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后经工作人员多次耐心劝导,双方最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达成协议:修理厂赔偿消费者黄某经济损失8000元,黄某将损坏的发动机部件返还给修理厂。至此,一场汽车维修纠纷宣告结束,双方对消协的调解行为赞赏有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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