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中了“奖”还是中了“计”
面对“中奖”的喜讯,消费者往往会觉得是件喜事儿,心里一高兴,就放松了警惕,行骗者往往利用消费者这种心理,制造各种中奖“陷阱”,使消费者乐滋滋地“中了计”。
目前“中奖陷阱”主要有以下几种途径:
一、商场购物中奖。大部分商场购物抽奖活动是合法的,但如果奖品仍需消费者掏腰包,消费者就应该醒悟这是中奖陷阱,涉嫌强制消费和虚假宣传,切勿中计。
二、商品包装中奖。在商品包装内,附有“中奖说明”,价值几元钱的小商品会“中得”上万元甚至几万元的奖金,以此刺激消费者购买。
三、手机短信中奖。消费者可能会接到手机号码中奖或者某电视栏目抽中奖之类的虚假短信。不明真象的消费者可能会按行骗者“要求”给其支付“手续费”或奖品的“邮寄费”等费用而导致被骗。
四、固定电话中奖。无孔不入的行骗者还把诈骗目标扩展到了家庭固定电话。通过拨打电话,称电话用户中了奖,领取奖品前,请支付个人所得税等费用而实施诈骗。
五、网络庆典中奖。在微博、QQ等常用网络聊天、博客网页中发布中奖信息,诱使网民登录骗子网站,按照网页提供的操作步骤,填写个人真实姓名、银行卡号、账户名、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之后拨打骗子网站的客服电话,会被告知需要汇保险费、税费、奖品邮寄费等才能得到奖品,从而被骗。
北京市海淀区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
1.利用抽奖强制消费,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权拒绝因中奖而强迫进行的消费,发生类似情况请消费者到当地工商部门或消协进行申诉或投诉。
2.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如果中奖奖品的价值超过5000元,就是违法的有奖销售,消费者莫参与。
3.得到任何中奖信息,不要急于兑奖,急于汇款,要冷静辨其真伪:首先要通过当地的查号台查询对方公司真实信息,或者通过当地工商部门及当地公证处查询;不要先拨打获奖信息中所留的电话。
4.不要轻易泄露自己的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码、银行卡密码、家庭单位详细地址、联系方式、账号等;遇到此类骗局并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时,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举报网络诈骗,可以点击正规门户网站主页页面下方的“网络110报警服务”链接,进行网络报警。
面对“中奖”的喜讯,消费者往往会觉得是件喜事儿,心里一高兴,就放松了警惕,行骗者往往利用消费者这种心理,制造各种中奖“陷阱”,使消费者乐滋滋地“中了计”。
目前“中奖陷阱”主要有以下几种途径:
一、商场购物中奖。大部分商场购物抽奖活动是合法的,但如果奖品仍需消费者掏腰包,消费者就应该醒悟这是中奖陷阱,涉嫌强制消费和虚假宣传,切勿中计。
二、商品包装中奖。在商品包装内,附有“中奖说明”,价值几元钱的小商品会“中得”上万元甚至几万元的奖金,以此刺激消费者购买。
三、手机短信中奖。消费者可能会接到手机号码中奖或者某电视栏目抽中奖之类的虚假短信。不明真象的消费者可能会按行骗者“要求”给其支付“手续费”或奖品的“邮寄费”等费用而导致被骗。
四、固定电话中奖。无孔不入的行骗者还把诈骗目标扩展到了家庭固定电话。通过拨打电话,称电话用户中了奖,领取奖品前,请支付个人所得税等费用而实施诈骗。
五、网络庆典中奖。在微博、QQ等常用网络聊天、博客网页中发布中奖信息,诱使网民登录骗子网站,按照网页提供的操作步骤,填写个人真实姓名、银行卡号、账户名、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之后拨打骗子网站的客服电话,会被告知需要汇保险费、税费、奖品邮寄费等才能得到奖品,从而被骗。
北京市海淀区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
1.利用抽奖强制消费,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权拒绝因中奖而强迫进行的消费,发生类似情况请消费者到当地工商部门或消协进行申诉或投诉。
2.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如果中奖奖品的价值超过5000元,就是违法的有奖销售,消费者莫参与。
3.得到任何中奖信息,不要急于兑奖,急于汇款,要冷静辨其真伪:首先要通过当地的查号台查询对方公司真实信息,或者通过当地工商部门及当地公证处查询;不要先拨打获奖信息中所留的电话。
4.不要轻易泄露自己的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码、银行卡密码、家庭单位详细地址、联系方式、账号等;遇到此类骗局并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时,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举报网络诈骗,可以点击正规门户网站主页页面下方的“网络110报警服务”链接,进行网络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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