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四”构筑食品安全防线
近年来,江西省新建县工商局乐化分局结合本辖区实际,搭建“四平台”,抓好“四个点”,创新“四个一”,努力构建起农村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近日,记者采访了乐化工商分局局长万波。
万波告诉记者,“四个平台”首先是监管责任平台。分局与各网格监管组责任人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全面实行网格化监管,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其次是网上沟通平台。分局开通了食品安全QQ群,通过QQ平台发布不合格商品信息、食品安全消费警示,宣传工商法律法规。经营户可以通过QQ群咨询、留言,实现了“监管零时差、服务零距离”。
再其次是诚信经营平台。目前已创建12家食品安全示范店,取得了“消费者称心、经营户高兴”的双赢结果。
最后是社会监督平台。分局聘请了10名老党员、20名乡镇干部、30名村干部为食品安全监督员。
与此同时,乐化工商分局狠抓“四个点”,确保食品安全监管无盲区:
第一是日常巡查抓要点,严格执行“六不放过”,即经营资格不具备的不放过,进货票证不齐全的不放过,问题食品来源未查明的不放过,包装标识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放过,虚假广告宣传的不放过,假冒注册商标的不放过。
第二是动态监管扫盲点。建立网格化动态监管工作平台,将工作职责、网格区域、动态监管及工作亮点一一展现,做到“网格清人员明、户数清状态明、任务清责任明”。
第三是专项检查抓重点。集中开展酒类市场、乳制品、添加剂、食品油等专项整治工作。
第四是重点抽查攻难点。针对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统一组织食品质量抽检工作,做到抽查一类食品,查处一批案件,教育一批商户。
为了从源头上预防食品安全问题,实现由事后监管转变为事前监管,乐化工商分局在认真落实进销货台账、供货商协议准入、分类建档等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推出了“四个一”工作法,以人性化的服务,痕迹式的巡查监管,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水平:首先是1块“驻店监管员牌”,集宣传、警示、责任状、健康证公示、监管责任人5项内容为一体。其次是1个“下架食品周转箱”,摆放在食品经营店醒目位置,引导经营户定期主动进行自查,及时作下架和退货处理。再其次是1本“食品安全监管服务手册”,上面有食品经营户的自检记录,有食品经营户与巡查人员共同签名的巡查记录,将工商监管与经营者自律融为一体,真正实现巡查留痕,工作留迹。最后是1套“食品编码制”,除要求经营者对食品进行明码标价外,还要求其在标价牌左上角标注一个由3组数字组成的编码,第一组数字代表该食品供货商的编号,第二组数字代表该食品的进货单在档案中的页码,第三组数字代表该食品在进货单中的栏数。根据编码,消费者可以在10秒钟内准确找出食品供货商的有关信息和进货单,确保明白消费,放心消费。
近年来,江西省新建县工商局乐化分局结合本辖区实际,搭建“四平台”,抓好“四个点”,创新“四个一”,努力构建起农村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近日,记者采访了乐化工商分局局长万波。
万波告诉记者,“四个平台”首先是监管责任平台。分局与各网格监管组责任人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全面实行网格化监管,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其次是网上沟通平台。分局开通了食品安全QQ群,通过QQ平台发布不合格商品信息、食品安全消费警示,宣传工商法律法规。经营户可以通过QQ群咨询、留言,实现了“监管零时差、服务零距离”。
再其次是诚信经营平台。目前已创建12家食品安全示范店,取得了“消费者称心、经营户高兴”的双赢结果。
最后是社会监督平台。分局聘请了10名老党员、20名乡镇干部、30名村干部为食品安全监督员。
与此同时,乐化工商分局狠抓“四个点”,确保食品安全监管无盲区:
第一是日常巡查抓要点,严格执行“六不放过”,即经营资格不具备的不放过,进货票证不齐全的不放过,问题食品来源未查明的不放过,包装标识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放过,虚假广告宣传的不放过,假冒注册商标的不放过。
第二是动态监管扫盲点。建立网格化动态监管工作平台,将工作职责、网格区域、动态监管及工作亮点一一展现,做到“网格清人员明、户数清状态明、任务清责任明”。
第三是专项检查抓重点。集中开展酒类市场、乳制品、添加剂、食品油等专项整治工作。
第四是重点抽查攻难点。针对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统一组织食品质量抽检工作,做到抽查一类食品,查处一批案件,教育一批商户。
为了从源头上预防食品安全问题,实现由事后监管转变为事前监管,乐化工商分局在认真落实进销货台账、供货商协议准入、分类建档等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推出了“四个一”工作法,以人性化的服务,痕迹式的巡查监管,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水平:首先是1块“驻店监管员牌”,集宣传、警示、责任状、健康证公示、监管责任人5项内容为一体。其次是1个“下架食品周转箱”,摆放在食品经营店醒目位置,引导经营户定期主动进行自查,及时作下架和退货处理。再其次是1本“食品安全监管服务手册”,上面有食品经营户的自检记录,有食品经营户与巡查人员共同签名的巡查记录,将工商监管与经营者自律融为一体,真正实现巡查留痕,工作留迹。最后是1套“食品编码制”,除要求经营者对食品进行明码标价外,还要求其在标价牌左上角标注一个由3组数字组成的编码,第一组数字代表该食品供货商的编号,第二组数字代表该食品的进货单在档案中的页码,第三组数字代表该食品在进货单中的栏数。根据编码,消费者可以在10秒钟内准确找出食品供货商的有关信息和进货单,确保明白消费,放心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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