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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协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做“裁判”

2013年01月21日 12:32 信息来源:http://www.ccn.com.cn/news/315/2013/0121/465031.html

近日,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费维权监督工作会议召开,会议确定在连云区正式确立并运行人大政协委员消费维权监督体制。

据了解,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费维权监督机制的实施,以连云区消费者协会为平台开展工作。连云区消协负责各类消费侵权纠纷案件信息的收集、疏理和日常的调解工作,对涉及重大群体性、突发性,易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投诉案件,涉及到相关部门的职责,及时将相关情况上报给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督导,并同时上报给区消费维权领导小组,由区消费维权领导小组办公室分流到相关主管部门或行政机关进行督办。

按照规定,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费维权督查领导小组,每半年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一次商品和服务质量社会监督检查,对查处的涉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以议案或提案的形式,提交相关职能部门限期处理。消费维权督查领导小组每半年召集成员单位和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一次消费维权督查工作,督查的主要对象是司法、行政机关、行业主管部门、社会组织所受理的消费者投诉(诉讼)案件及其处理情况。对查出不按程序处理,或处理不公正的,或给社会带来负面影响的侵权案件,由消费维权督查领导小组下发书面整改通知书,并将情况通报给区人民政府主管领导,同时在半年情况通报和联席会议上予以通报。

日前,连云区消协组织区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进行首次消费维权督查工作,对区物价分局、连岛景区及家德福集团企业开展消费维权及市场督查活动。代表和委员们听取了连岛景区经贸办和区物价分局关于景区市场的管理情况汇报,并就景区的发展和消费维权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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