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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期临近婚宴泡汤 补偿

2013年04月15日 10:24 信息来源:http://www.ccn.com.cn/news/315/2013/0415/484800.html

近日,陕西省西安市工商局高新分局高新路工商所成功调解了一起婚庆消费纠纷。

去年10月28日,张某和男友到西安某酒店订好了婚宴,婚期临近却突然被告知场地不能用了,原因是预订的宴会厅与别人订重了。想到婚礼要泡汤,张某和男友非常气愤,找到酒店,要求对方履行协议,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办婚宴。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张某和男友向工商机关申诉。

高新路工商所人员进行了调查,酒店经理承认工作失误。经工商人员耐心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酒店向张某及男友赔礼道歉,为其联系更好的酒店作为婚宴举办地;为消费者办理会员卡,享受会员优惠政策;补偿现金3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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