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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塔木工商所开展禽类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2014年04月29日 16:06    信息来源:http://www.ccn.com.cn/news/315/2014/0429/535937.html

近日,新疆伊宁县英塔木工商所按照伊州食安办函[2014]5号《转发自治区食品安全办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禽类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等的通知的通知》的工作要求,该所认真落实,开展了此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此次检查重点督促食品经营者严格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和采购索证索票等制度,要求购入或销售的禽及禽肉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国家动物检疫有关规定,严禁采购、加工、销售不符合动物检疫规定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禽及禽肉。针对农村工商所辖区特点,我所集中执法人员以大型超市、食杂店及集贸市场流动摊贩为检查重点,联合动物检疫部门开展了联合执法行动。

截止目前在我所辖区尚未发现销售不符合动物检疫规定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禽及禽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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