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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非法加装电动装置 福建浦城消委会协助退车

2014年07月14日 13:33 信息来源:http://www.ccn.com.cn/news/315/2014/0630/541111.html

福建省浦城县82名人力三轮车主近日忧喜交加,忧的是他们从浙江厂家订购的电动三轮车涉嫌非法加装,被当地工商、质监部门联合查处。喜的是,浦城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为他们跨省维权,依据新《消法》第24条规定,将这批三轮车做退货处理。2014年6月22日,26.24万元退货款已由浦城县消委会返还给三轮车主。

地处闽北山区的浦城县,人力三轮车仍是人们出行的方式之一,为了与的士竞争,让三轮车跑起来更快、更省力,一些三轮车主私自给三轮人力车加装电动装置。因为知道私自加装不合法,82名三轮车主决定从正规渠道购买加装电动装置的三轮车。于是,他们自发委托浦城三轮车协会,于2014年5月份到浙江省台州市某自行车厂购买加装电动装置的三轮车,每辆车3200元。

82辆电动助力三轮车很快出厂,运到浦城。浦城县交警在巡逻过程中,发现城里突然冒出一大批加装电动助力的人力三轮车,这些三轮车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要求,属非法加装。按规定,这类车不能上路。

这下可急坏了以拉车为生的三轮车主们,3200元对他们来说不是小数目。车主们商议后,决定找浦城县消委会帮忙。接到投诉后,浦城县消委会通过电话预约并发函给浙江台州的厂家,要求厂家老板到浦城处理此事。浦城县消委会指出,根据新《消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在浦城县工商局和县消委会的调解下,三轮车主们和厂家负责人最终达成协议:82辆电动助力三轮车全部退还厂家,厂家一个星期内将购车款退到浦城县消委会银行账户,并由消委会工作人员做好退款工作,该厂无照生产一案将由浦城县工商局移交浙江省台州市工商局路桥分局另案处理。

6月15日,厂家将购车款全额汇至浦城县消委会账户,随即,消委会便通知82名三轮车主前来办理退款手续。至此,此次三轮车加装电动装置买卖纠纷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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