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秭归县 落实《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
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工商局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四个加强”认真做好《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以下简称《处罚办法》)贯彻落实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充分认识重要意义。该局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对《处罚办法》的学习及贯彻工作。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将监管执法和查办案件贯穿于消费维权工作始终,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二是加强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通过现身说法等形式到辖区维权站点讲解消费维权、识假辨假等知识。今年上半年,该局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多份,开展现场宣传咨询13次;三是加强培训,提高依法履职水平。将《消法》和《处罚办法》纳入干部职工年度学习计划,采取分批次的方式集中培训,已举办培训教育3次;四是加强规范,创新消费维权机制。通过对消费者关注密切的手机、烟花爆竹、珠宝手饰、肥料、钢筋等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开展抽检,上半年共抽检66个批次。同时该局将行政处罚案件信息记入经营者的信用档案,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向社会公布,加强质量安全风险警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秭归县工商局局长向贵琼告诉记者,今年上半年,该局共受理消费投诉举报150起,办结148件,调解成功率100%,消费者满意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57万元;运用《消法》和《处罚办法》的规定,对某超市销售商品,结算价高于标价的欺诈消费者行为,增加3倍赔偿,并已执行;查处2起霸王合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件,查处4起利用虚假宣传侵害消费者权益案。
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工商局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四个加强”认真做好《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以下简称《处罚办法》)贯彻落实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充分认识重要意义。该局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对《处罚办法》的学习及贯彻工作。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将监管执法和查办案件贯穿于消费维权工作始终,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二是加强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通过现身说法等形式到辖区维权站点讲解消费维权、识假辨假等知识。今年上半年,该局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多份,开展现场宣传咨询13次;三是加强培训,提高依法履职水平。将《消法》和《处罚办法》纳入干部职工年度学习计划,采取分批次的方式集中培训,已举办培训教育3次;四是加强规范,创新消费维权机制。通过对消费者关注密切的手机、烟花爆竹、珠宝手饰、肥料、钢筋等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开展抽检,上半年共抽检66个批次。同时该局将行政处罚案件信息记入经营者的信用档案,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向社会公布,加强质量安全风险警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秭归县工商局局长向贵琼告诉记者,今年上半年,该局共受理消费投诉举报150起,办结148件,调解成功率100%,消费者满意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57万元;运用《消法》和《处罚办法》的规定,对某超市销售商品,结算价高于标价的欺诈消费者行为,增加3倍赔偿,并已执行;查处2起霸王合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件,查处4起利用虚假宣传侵害消费者权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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