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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不合格食品 四川一企业被开罚单

2017年02月16日 11:43 信息来源:http://www.cqn.com.cn/ms/content/2017-02/15/content_3930707.htm

2017年2月14日,阿坝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一起行政处罚信息,因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卤鱿鱼须”,一家单位被开罚单。

本期信息显示,四川阳光绿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京东网络平台销售的“卤鱿鱼须”,该产品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阿坝州食药监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处以罚款1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4508.2元。

阿坝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阿食药监食罚[2016]1号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四川阳光绿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06679759-3

邱俊

当事人在京东网络平台销售的“卤鱿鱼须”,该产品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处以罚款1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4508.2元

主动履行,2017年1月13日

阿坝州食药监局,2017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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