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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工商局开展流通领域不合格商品销毁活动

2017年03月10日 10:36 信息来源:http://www.lngs.gov.cn/ecdomain/framework/lngs/index/khgblhkpncjabboekfmilkjoodbhknfm.do?isfloat=1&disp_template=kjicdckpjmfgbboellfgjcfmdpgegfkn&file

在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辽宁省工商局在沈阳市组织开展了“流通领域不合格燃气灶具、服装商品销毁活动”。近年来,辽宁省工商局持续加大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力度,尤其注重对可能危害人身财产安全商品的监管。此次销毁的样品是辽宁省工商局近年在全省流通领域抽检出的质量不合格燃气灶具238套、不合格服装57套。

这些样品如果重新进入流通领域会对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比如部分燃气灶具样品中没有熄火保护装置,可能导致燃气泄漏;部分服装样品的色牢度不符合标准,如贴身穿着其染料中所含化学物质有可能会慢慢渗透到皮肤中。

活动现场,辽宁省工商局财务处、消保处及纪检监察人员共同清点核对了全部销毁品,最后由第三方机构工作人员对销毁品进行了无害化销毁。辽宁电视台、中国消费者报等新闻媒体对活动进行了报道。

下一步,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依法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定期对重点商品开展抽查检验工作,依法公布抽检结果,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商品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使我省消费环境更加安全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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