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公布2016年度十大维权案例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安徽省阜阳市工商局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分别发布了2016年十大维权案例。记者从阜阳市消协了解到,2016年全市消协系统共受理投诉911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7.07万元。其中,有关商品质量、售后服务、价格、合同类投诉占消费投诉的前4位,保健用品投诉、房屋中介和物业投诉、幼儿教育投诉及网络消费投诉是2016年新增的投诉热点。这些投诉热点在十大维权案例中均有体现。
在阜阳市工商局公布的2016年十大维权案例中,有一件房地产开发商单方改变房屋结构,未提前告知消费者而承担责任的案件。颍上县消费者徐先生在该县一小区以每平方米5630元的单价购买一套住房。购房时,开发商承诺阳台赠送一半(阳台未封闭)。而交房结算时,徐先生发现该房屋并没有赠送的一半未封闭阳台。投诉后,市工商局12315工作人员调取相关材料发现,开发商将整个14平方米的阳台全部封闭起来,价格上只按7平方米算。但开发商在封闭阳台时并未征求消费者意见,也未征得消费者同意。在12315工作人员多次协调下,开发商认识到,封闭阳台未征得消费者同意,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有义务对消费者进行赔偿。经调解,开发商同意给徐先生再次优惠8000元。
阜阳市消协公布的十大维权案例中,有一例新买手机不能激活的售后服务类案件。消费者谢先生以6888元购买一部手机,回家后发现手机无法激活,不能正常使用。谢先生多次向商家反映,商家却再三推脱,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后经消协调解,经销商收回手机,并返还消费者全部购机款。
除了十大维权案例,市工商局还公布了2016年度十大打假案例。记者发现,十大打假案例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和产品不合格案为主。其中,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分别为:界首市周红擅自使用他人注册商标“周黑鸭”专用权经营案,市工商局网络交易监管局查处的“飘柔”“潘婷”等日化用品侵权注册商标案,临泉县陈合群经营门市部销售假冒“牛栏山”注册商标白酒案,颍泉区伍明镇胡玉龙销售的红牛饮料与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注册的“红牛”注册商标标识极其相似但不是该厂产品。产品不合格案分别是:市开发区阜阳奥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太阳膜案,太和县王淑萍农资经营部销售“世佳”牌复合肥不合格案,颍上县刘某销售不合格爆竹案,安徽万家福超市有限公司文化宫店销售的标注四川省丹妮生态生活护理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斑布”布质抑菌竹纸不合格案,安徽青松消防工程有限公司阜阳淮河路分公司销售的“荣志兴”牌消防应急标志灯不合格案。
在2016年度的维权案例和打假案例中,网络消费维权案件有所增加。在十大打假案例中,就有工商部门查处的日化用品侵权注册商标案和网站虚假宣传案。2016年,阜南县市场监管局对阜南诺伟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其网店的网页宣传内容与事实不符,且当事人提供不出有关证明。阜南县市场监管局认为,该公司的行为构成了虚假宣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对其处以20万元罚款。
随着互联网经济的繁荣,网络消费维权变得越发重要。记者了解到,2017年消费维权主题为: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这一主题旨在倡导网络经济下诚信经营,维护网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发挥‘互联网+’给消费生活和经济发展带来的新动力。”市消协工作人员告诉记者,3月15日前后,阜阳市将成立阜阳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并在今年的“3.15”纪念活动期间,与消费者通过消保委的官微、官网进行网络互动,接受网民投诉和咨询。在平时的消费活动中,消费者如遇到侵权案件,可以通过市消保委、拨打12315,或“阜阳工商网监”微信公众号进行投诉。全市消保系统将为消费者搭建全方位的维权平台,建设消费无忧的消费环境。(潘书培 通讯员 齐刚)
阜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度十大维权案例
一、汽修店未经同意擅自添项目,多拆部件和多增费用需复原,颍上县12315为消费者挽回额外损失1100元。
二、开发商单方面改变房屋结构,未书面告知消费者要担责,在颍上县12315人员协调下,消费者获得8000元赔偿。
三、健身卡转让条款未事先说明,商家不得为转让随意设置障碍,阜南县12315为消费者避免损失1880元。
四、电视机的认购价格在提货时发生改变,商家误导宣传须承担自己的责任,太和县12315帮助消费者维权。
五、商家销售黄金饰品却偷梁换柱,太和县12315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000元。
六、美容护理被烫伤,商家要承担责任并给予赔偿,临泉县12315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100元,并获赔2000元。
七、白酒原封未动进行保存,打开后却变半瓶,厂家调查核实给予赔偿,临泉县12315帮助消费者获得赔偿5640元。
八、电瓶车窗多次无故破裂,临泉县12315调查后确认为质量问题,帮助消费者获得免费维修。
九、新买汽车变速箱出问题多次维修仍未好,颍州区12315调解后,消费者获得免费更换及质量承诺。
十、新房装修协议签订后,装修公司要涨价,商议不成须退款,开发区12315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000元。
2016年阜阳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十大维权案例
一、老人家中电视机突然起火,市消保委调解,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000元。
二、20亩庄稼受到损害,临泉县消保委调解,经营者一次性补偿消费者4000元,双方和解。
三、就餐滑倒摔成骨折,界首市消保委调解,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000元。
四、化妆品过敏引起纠纷,颍东区消保委多次调解,商家全额退款,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200元。
五、电器引起火灾,颍泉区消保委调解,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000元。
六、预订汽车引起纷争,太和县消保委调解,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200元。
七、新买手机不能激活,颍上县消保委调解 ,商家为消费者退货处理,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888元。
八、pos机中藏猫腻,市消保委调解,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600元。
九、新买机械出故障,阜南县消保委调解,商家全额退还消费者的购机款,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1000元。
十、房产交易遇到难题,颍州区消保委调解,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万元。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安徽省阜阳市工商局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分别发布了2016年十大维权案例。记者从阜阳市消协了解到,2016年全市消协系统共受理投诉911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7.07万元。其中,有关商品质量、售后服务、价格、合同类投诉占消费投诉的前4位,保健用品投诉、房屋中介和物业投诉、幼儿教育投诉及网络消费投诉是2016年新增的投诉热点。这些投诉热点在十大维权案例中均有体现。
在阜阳市工商局公布的2016年十大维权案例中,有一件房地产开发商单方改变房屋结构,未提前告知消费者而承担责任的案件。颍上县消费者徐先生在该县一小区以每平方米5630元的单价购买一套住房。购房时,开发商承诺阳台赠送一半(阳台未封闭)。而交房结算时,徐先生发现该房屋并没有赠送的一半未封闭阳台。投诉后,市工商局12315工作人员调取相关材料发现,开发商将整个14平方米的阳台全部封闭起来,价格上只按7平方米算。但开发商在封闭阳台时并未征求消费者意见,也未征得消费者同意。在12315工作人员多次协调下,开发商认识到,封闭阳台未征得消费者同意,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有义务对消费者进行赔偿。经调解,开发商同意给徐先生再次优惠8000元。
阜阳市消协公布的十大维权案例中,有一例新买手机不能激活的售后服务类案件。消费者谢先生以6888元购买一部手机,回家后发现手机无法激活,不能正常使用。谢先生多次向商家反映,商家却再三推脱,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后经消协调解,经销商收回手机,并返还消费者全部购机款。
除了十大维权案例,市工商局还公布了2016年度十大打假案例。记者发现,十大打假案例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和产品不合格案为主。其中,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分别为:界首市周红擅自使用他人注册商标“周黑鸭”专用权经营案,市工商局网络交易监管局查处的“飘柔”“潘婷”等日化用品侵权注册商标案,临泉县陈合群经营门市部销售假冒“牛栏山”注册商标白酒案,颍泉区伍明镇胡玉龙销售的红牛饮料与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注册的“红牛”注册商标标识极其相似但不是该厂产品。产品不合格案分别是:市开发区阜阳奥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太阳膜案,太和县王淑萍农资经营部销售“世佳”牌复合肥不合格案,颍上县刘某销售不合格爆竹案,安徽万家福超市有限公司文化宫店销售的标注四川省丹妮生态生活护理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斑布”布质抑菌竹纸不合格案,安徽青松消防工程有限公司阜阳淮河路分公司销售的“荣志兴”牌消防应急标志灯不合格案。
在2016年度的维权案例和打假案例中,网络消费维权案件有所增加。在十大打假案例中,就有工商部门查处的日化用品侵权注册商标案和网站虚假宣传案。2016年,阜南县市场监管局对阜南诺伟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其网店的网页宣传内容与事实不符,且当事人提供不出有关证明。阜南县市场监管局认为,该公司的行为构成了虚假宣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对其处以20万元罚款。
随着互联网经济的繁荣,网络消费维权变得越发重要。记者了解到,2017年消费维权主题为: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这一主题旨在倡导网络经济下诚信经营,维护网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发挥‘互联网+’给消费生活和经济发展带来的新动力。”市消协工作人员告诉记者,3月15日前后,阜阳市将成立阜阳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并在今年的“3.15”纪念活动期间,与消费者通过消保委的官微、官网进行网络互动,接受网民投诉和咨询。在平时的消费活动中,消费者如遇到侵权案件,可以通过市消保委、拨打12315,或“阜阳工商网监”微信公众号进行投诉。全市消保系统将为消费者搭建全方位的维权平台,建设消费无忧的消费环境。(潘书培 通讯员 齐刚)
阜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度十大维权案例
一、汽修店未经同意擅自添项目,多拆部件和多增费用需复原,颍上县12315为消费者挽回额外损失1100元。
二、开发商单方面改变房屋结构,未书面告知消费者要担责,在颍上县12315人员协调下,消费者获得8000元赔偿。
三、健身卡转让条款未事先说明,商家不得为转让随意设置障碍,阜南县12315为消费者避免损失1880元。
四、电视机的认购价格在提货时发生改变,商家误导宣传须承担自己的责任,太和县12315帮助消费者维权。
五、商家销售黄金饰品却偷梁换柱,太和县12315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000元。
六、美容护理被烫伤,商家要承担责任并给予赔偿,临泉县12315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100元,并获赔2000元。
七、白酒原封未动进行保存,打开后却变半瓶,厂家调查核实给予赔偿,临泉县12315帮助消费者获得赔偿5640元。
八、电瓶车窗多次无故破裂,临泉县12315调查后确认为质量问题,帮助消费者获得免费维修。
九、新买汽车变速箱出问题多次维修仍未好,颍州区12315调解后,消费者获得免费更换及质量承诺。
十、新房装修协议签订后,装修公司要涨价,商议不成须退款,开发区12315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000元。
2016年阜阳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十大维权案例
一、老人家中电视机突然起火,市消保委调解,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000元。
二、20亩庄稼受到损害,临泉县消保委调解,经营者一次性补偿消费者4000元,双方和解。
三、就餐滑倒摔成骨折,界首市消保委调解,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000元。
四、化妆品过敏引起纠纷,颍东区消保委多次调解,商家全额退款,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200元。
五、电器引起火灾,颍泉区消保委调解,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000元。
六、预订汽车引起纷争,太和县消保委调解,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200元。
七、新买手机不能激活,颍上县消保委调解 ,商家为消费者退货处理,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888元。
八、pos机中藏猫腻,市消保委调解,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600元。
九、新买机械出故障,阜南县消保委调解,商家全额退还消费者的购机款,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1000元。
十、房产交易遇到难题,颍州区消保委调解,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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