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工商局开展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 查处70起违法广告
为维护互联网广告市场秩序,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青岛市工商局今年以来在全市组织开展了互联网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全系统共立案查处互联网违法广告案件70起,罚没款257.46万元,同比分别增长62%和76%。
互联网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高速发展,网络广告形式和内容千变万化,一些不法商家利用网络虚假违法广告欺诈和误导消费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此次整治,以社会影响大、覆盖面广的青岛市门户网站、搜索引擎、电子商务平台、移动客户端和新媒体账户等互联网媒介为重点,集中整治五类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一是涉及导向问题、政治敏感性问题、损害国家利益的违法互联网广告;二是危害人民群众人身安全、身体健康的食品、保健食品、医疗、药品、医疗器械等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三是含有欺骗误导消费者内容、损害人民群众财产利益的金融投资、招商、收藏品等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四是妨碍社会公共秩序、违背社会良好风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五是社会公众反映强烈的其他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
为加大网络违法广告整治力度,青岛市工商局更新升级广告监测系统,增强青岛红盾大数据鹰眼监测系统广告信息捕捉功能,进一步强化了对青岛市重点门户网站和企业经营网站广告的监测监管。认真组织调查处理上级交办、部门转办和群众举报的涉及网络违法广告的每一起投诉举报,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充分发挥部门牵头作用,与青岛市相关职能部门密切协作,修订完善了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部门联席会议工作制度,组织从严从重查处涉及医疗、药品、保健食品、投融资、房地产等重点类别网络违法广告案件,取得明显成效。
据青岛市工商局广告处张炜处长介绍,从目前掌握的互联网违法广告案件查处情况看,一是普通食品、保健食品广告夸大宣传功效,误导和欺骗消费者的情况较多,比如一家健康养生网站在推销其牡蛎粉产品时,使用“改善宫寒,痛经,性冷淡,强化性欲,缓解疼痛,保肝护胆,消炎,解毒等”宣传用语以招揽消费者,经调查只是标有SC标识的普通商品,不具备保健食品的资质及功效,更不能治疗疾病,最终对经营者处以广告费用3倍的罚款。二是商家利用虚假广告内容推销自身产品和服务情况较为严重,比如一家检测服务公司,在其企业网站发布了12台测试仪器设备图片和部分检测项目的广告内容,经查实设备并非公司所有,也未取得相关检测资质,被依法处以8万元罚款。三是部分教育咨询机构利用网站广告,对教育、培训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问题也比较突出。比如一家教育咨询机构在其网站发布“执业药师保过班”、“主治医师保过班”广告,宣称“绝密押题密训,最终确保过关万无一失”等虚假承诺内容,被依法处以10万元罚款。四是部分商家利用搜索网站排名进行广告推广、发布违法广告。比如一家医院在其网站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并与百度签订合同进行优先推广,被依法处以10万元罚款,该案例入选市场监管总局2018年典型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案件。另外,青岛市工商局还根据青岛红盾大数据鹰眼监测系统捕捉到的广告线索,依法查处了多起涉及房地产、投融资等违法广告案件,罚没款逾百万元。
市工商局副局长王亮表示,随着“双十一”网购高峰的临近,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强化广告监管手段,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案件处罚信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及相关当事人实施市场准入和任职资格限制,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形成有力震慑,从而全面净化网络广告市场环境。
为维护互联网广告市场秩序,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青岛市工商局今年以来在全市组织开展了互联网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全系统共立案查处互联网违法广告案件70起,罚没款257.46万元,同比分别增长62%和76%。
互联网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高速发展,网络广告形式和内容千变万化,一些不法商家利用网络虚假违法广告欺诈和误导消费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此次整治,以社会影响大、覆盖面广的青岛市门户网站、搜索引擎、电子商务平台、移动客户端和新媒体账户等互联网媒介为重点,集中整治五类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一是涉及导向问题、政治敏感性问题、损害国家利益的违法互联网广告;二是危害人民群众人身安全、身体健康的食品、保健食品、医疗、药品、医疗器械等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三是含有欺骗误导消费者内容、损害人民群众财产利益的金融投资、招商、收藏品等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四是妨碍社会公共秩序、违背社会良好风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五是社会公众反映强烈的其他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
为加大网络违法广告整治力度,青岛市工商局更新升级广告监测系统,增强青岛红盾大数据鹰眼监测系统广告信息捕捉功能,进一步强化了对青岛市重点门户网站和企业经营网站广告的监测监管。认真组织调查处理上级交办、部门转办和群众举报的涉及网络违法广告的每一起投诉举报,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充分发挥部门牵头作用,与青岛市相关职能部门密切协作,修订完善了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部门联席会议工作制度,组织从严从重查处涉及医疗、药品、保健食品、投融资、房地产等重点类别网络违法广告案件,取得明显成效。
据青岛市工商局广告处张炜处长介绍,从目前掌握的互联网违法广告案件查处情况看,一是普通食品、保健食品广告夸大宣传功效,误导和欺骗消费者的情况较多,比如一家健康养生网站在推销其牡蛎粉产品时,使用“改善宫寒,痛经,性冷淡,强化性欲,缓解疼痛,保肝护胆,消炎,解毒等”宣传用语以招揽消费者,经调查只是标有SC标识的普通商品,不具备保健食品的资质及功效,更不能治疗疾病,最终对经营者处以广告费用3倍的罚款。二是商家利用虚假广告内容推销自身产品和服务情况较为严重,比如一家检测服务公司,在其企业网站发布了12台测试仪器设备图片和部分检测项目的广告内容,经查实设备并非公司所有,也未取得相关检测资质,被依法处以8万元罚款。三是部分教育咨询机构利用网站广告,对教育、培训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问题也比较突出。比如一家教育咨询机构在其网站发布“执业药师保过班”、“主治医师保过班”广告,宣称“绝密押题密训,最终确保过关万无一失”等虚假承诺内容,被依法处以10万元罚款。四是部分商家利用搜索网站排名进行广告推广、发布违法广告。比如一家医院在其网站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并与百度签订合同进行优先推广,被依法处以10万元罚款,该案例入选市场监管总局2018年典型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案件。另外,青岛市工商局还根据青岛红盾大数据鹰眼监测系统捕捉到的广告线索,依法查处了多起涉及房地产、投融资等违法广告案件,罚没款逾百万元。
市工商局副局长王亮表示,随着“双十一”网购高峰的临近,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强化广告监管手段,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案件处罚信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及相关当事人实施市场准入和任职资格限制,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形成有力震慑,从而全面净化网络广告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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