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市场监管局上半年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83.39万元
近日,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发布2019年上半年全省消费投诉举报咨询情况数据分析,全省各级12315机构共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47413件,同比减少7.10%。投诉案件中,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83.39万元,争议金额2419.02万元。
全省9153件商品类投诉中,热点排名前三的依次为食品、服装鞋帽、交通工具。食品类投诉问题主要集中在广告宣传上,广告类投诉631件,占食品类投诉的42.38%,主要涉及虚假宣传、夸大宣传、使用广告禁用词语等问题。
全省各级12315机构受理6622件服务类投诉,数量排名前三的依次为餐饮和住宿服务、美容美发洗浴服务和文化娱乐体育服务。餐饮和住宿类投诉在服务类投诉中排名第一,同比增加30.27%;物业服务投诉239件,同比有巨大增幅,达到469.05%,其中关于收费不合理的投诉101件,占物业服务类投诉的42.26%。
全省各级12315机构共受理举报3033件,主要违法行为集中在广告违法行为、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和无照经营。居于首位的广告违法行为举报共825件,占举报总量的27.20%;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举报共578件,占举报总量的19.06%;无照经营举报共285件,占举报总量的9.40%。
近日,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发布2019年上半年全省消费投诉举报咨询情况数据分析,全省各级12315机构共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47413件,同比减少7.10%。投诉案件中,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83.39万元,争议金额2419.02万元。
全省9153件商品类投诉中,热点排名前三的依次为食品、服装鞋帽、交通工具。食品类投诉问题主要集中在广告宣传上,广告类投诉631件,占食品类投诉的42.38%,主要涉及虚假宣传、夸大宣传、使用广告禁用词语等问题。
全省各级12315机构受理6622件服务类投诉,数量排名前三的依次为餐饮和住宿服务、美容美发洗浴服务和文化娱乐体育服务。餐饮和住宿类投诉在服务类投诉中排名第一,同比增加30.27%;物业服务投诉239件,同比有巨大增幅,达到469.05%,其中关于收费不合理的投诉101件,占物业服务类投诉的42.26%。
全省各级12315机构共受理举报3033件,主要违法行为集中在广告违法行为、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和无照经营。居于首位的广告违法行为举报共825件,占举报总量的27.20%;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举报共578件,占举报总量的19.06%;无照经营举报共285件,占举报总量的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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