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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出台7条网购监管服务措施 让消费者“6·18”放心购物

2020年06月10日 11:39 信息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6·18”电商购物节将近,记者获悉,湖北省市场监管局近日召开电商企业行政指导座谈会,引导电商企业进一步规范网络促销行为,通过集中促销拉动网络消费,助力复工复产。

2019年湖北省12315平台共收到网络消费投诉27976件,主要反映退换货难、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促销以及通过微商购物转账被骗等问题。今年直播带货的投诉,比去年同期增长了2.8倍,主要投诉热点一是虚假宣传,二是产品质量,三是主播带私货。

行政指导座谈会上,湖北省市场监管局要求各电商企业充分发挥平台企业在供应链整合、信息归集、数据分析、无接触配送等方面的优势作用,创新商业模式和商业业态,挖掘产业链潜能和消费潜力,精准开展调配组织和营销推广,吸引更多市场主体触网经营。通过加强线上线下融合,加大补贴力度,刺激消费需求,释放消费潜力,以实际行动“促消费、撑经济”,为今年湖北经济增添更多的亮色和“精彩板块”。

湖北省市场监管局还公布了7条网购监管服务措施:

强化网络市场价格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组织、部署对网络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查处工作,重点查处互联网领域的“刷单炒信”行为、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商业诋毁行为等,加大对重点民生商品服务价格的监测、监管力度,适时发布提醒警示信息,严厉查处利用互联网平台从事哄抬价格、价格串通、网络团购配送乱收费等违法行为,营造网络市场公平竞争环境。

依法规范网络集中促销行为。做好促销前期信息事先公示、促销过程检查把控、促销完成服务保障,禁止通过协议等方式限制、排斥促销经营者参加其他平台组织的促销活动;严禁平台内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行为;及时清理网络交易平台内销售非法彩票的信息,坚决禁止任何企业或个人擅自利用互联网销售彩票行为。

强化互联网广告监测结果运用。各相关平台企业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广告监测线索处置,重点查处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极易造成群体性事件、危害社会和谐稳定的大案要案,以及发布地域广、跨度时间长、投诉举报多的严重虚假违法广告。

畅通网络消费投诉渠道。建立和完善平台消费纠纷和解和消费维权自律制度,不断提升平台内部消费纠纷风险化解和管控能力。认真落实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引导平台内经营者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确保相关制度落地落实。

加强网络抽查结果后处理。按照市场监管总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对网络商品质量抽查发现的质量不合格产品依法依规处理。将2019年度省级网络监督抽查不合格率较高且质量安全风险较高的产品,如小家电、纺织品服装等列入2020年度抽查计划,拟安排不少于300批次的网络产品质量抽检计划。

加强网络食品销售监管。继续落实食品经营许可改革措施,支持食品电商发展。扩大告知承诺制适用范围,提高食品经营许可效率,将食品经营许可证与营业执照关联,逐步实现湖北省内“照中含证”“一照通行”。继续加强网络食品销售监管,按照《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的要求,建立并执行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审查登记、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严重违法行为平台服务停止、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理等制度,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加强政企合作交流。与网络交易平台数据对接,引导提高资质审查的精准性。加大合作项目推广,扩大网络订餐“明厨亮灶”覆盖面。全面推广网络订餐“无接触”配送,提升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加快小餐饮许可“放管服”改革,多措并举促进小餐饮提档升级、规范经营,扭转外卖小餐饮低、小、散、乱等状况。

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彭明方表示,湖北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支持网络经营主体就业创业,拓展网络创业渠道和空间,加强线上线下融通发展。进一步规范网络促销行为,督促、指导相关平台企业遵守相关规定,做好主体资格审核把关、内部制度完善、促销活动检查、商品质量管控和售后服务保障等工作。坚持审慎包容监管,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规范化的网络营商环境,促进网络交易持续健康发展。

来自京东、苏宁易购、美团点评、饿了么、今日头条、唯品会、小红书、良品铺子、每日优鲜、宁美国度等10家电商企业代表参加会议并作了交流。湖北省电子商务行业协会联合电商平台企业在会上发布了“提振网络消费、诚信守法经营”倡议书,倡导广大电商企业响应政府及监管部门号召,规范网络交易,诚信守法经营,承担社会责任,共同提振网络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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