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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假”人购物调包 调监控敲诈骗局被拆穿

2016年07月29日 16:40 信息来源:http://jsgs.jschina.com.cn/system/2016/07/29/029291380.shtml

7月19日,姜某到新沂市场监管局马陵山分局投诉称,在某购物广场购买的食品过期,要求商家赔偿其1000元,经过调查,姜某因调包敲诈超市的行为,姜某趁机逃之夭夭。

当天,姜某拿着购物小票到新沂新利体育最新官网网址马陵山分局投诉,称在某超市购买食品双根丁香里肌肠过期14天,按照新《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超市应赔偿他1000元现金。

执法人员随即到购物超市了解情况,商家提供有关双根丁香里肌肠的采购退货单和商品销售流水单,单据显示该批商品5月11日进货,6月9日售完,后再没进过,那姜某投诉涉及的火腿肠来源就存在一定疑问。经过侧面了解,姜某为周边地区人,来新沂本地最短路程为40公里,购买的是一般用来炒着吃的里肌肠,而不是直接食用的火腿肠,不符合常理。于是执法人员调取了当天监控显示,投诉人从自己袋子里掏出商品,然后到收银台与在超市货架上取下的商品一起付款的镜头。

在事实证据面前,投诉人姜某承认是其在质保期内购买,等过期后再带进超市重新付款进行索赔,就是为了敲诈商家。至此,投诉人的骗局被识破。商家要报警,姜某趁机溜走。

市场监管人员提醒消费者,购物要保留好发票等证据,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及时投诉举报。商家,在提供合格商品和优质服务同时,在公共场合时做好监控防范,防止不法分子侵害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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