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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亩秧苗大面积枯死消协助农户获赔8万元

2014年11月10日 10:02 信息来源:http://www.ccn.com.cn/news/315/2014/1110/609227.html

近日,安徽省宣城市消费者协会成功调解了一起涉农消费纠纷,农户获得8万元赔偿。

今年7月28日,宣城市宣州区沈村镇岗桥村农户胡某、冯某来到该市消协投诉称,他们于7月初在该市一家农资经营店购买了某品牌除草剂农药,按规定正常使用后造成约120亩秧苗大面积枯死。随后,胡某、冯某找到农资经营店负责人汪某要求赔偿,并向沈村镇、宣州区农委反映情况,虽经多次调解,但农资经营店负责人汪某始终以自己销售的农药没有质量问题为由,拒绝赔偿。

接到投诉后,宣城市消协工作人员与该市九洲区消协工作人员立即前往该农资经营店找到负责人汪某了解情况,汪某称胡某、冯某反映情况部分属实,但受损的主要原因是胡某、冯某在喷洒农药时操作不当,与农药质量无关。

宣城市消协工作人员随即赶赴宣州区农委农业植保中心找到前期曾到胡某、冯某秧苗田查看的农业专家了解情况。根据农业专家鉴定组主要负责人介绍,造成秧苗枯死的主要原因是在喷洒农药时农药用量不均,喷洒方法不当,至于农药的质量及农药标签说明等问题,该负责人无法判断,并建议消协工作人员找宣城市农委下属的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局了解情况。

宣城市消协工作人员又马不停蹄地找到宣城市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根据该局负责人介绍:胡某、冯某在与销售农药的汪某多次协商无果后数次找到宣城市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局,该局组织农产品专家赴胡某、冯某的秧苗田查看,认可由于喷洒农药不当造成胡某、冯某损失的结论。

掌握基本情况后,宣城市消协根据胡某、冯某的要求,建议宣城市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局再次组织农产品专家去秧苗田查看鉴定,宣城市消协委托宣城市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局于8月8日再次对受损秧苗田进行了鉴定,并出具了鉴定报告。鉴定结论为:造成水稻部分秧苗枯死的主要原因是由于除草剂使用不当产生了药害。

根据专家的鉴定意见,宣城市消协先后召开6次由农药销售商、农药生产商、受损农户参加的协调会。其中3次与农药销售商汪某面对面协调、做工作,指出其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特别点明了其销售的农药产品在对照农业部登记资料时其商标、作物、防治对象、使用方法、注意事项、毒性等6个方面均存在问题。

最终,由宣城市消协主持协调会,农药销售商汪某一次性赔偿胡某、冯某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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