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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秭归县贯彻落实新《消法》

2014年03月26日 09:09 信息来源:http://www.ccn.com.cn/news/315/2014/0326/533661.html

3月15日,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实施。为了顺应新《消法》修订后带来的工作变化,湖北省秭归县工商局通过抓好执法环境的宣传教育,加强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及提前做好安排部署,进一步强化监管机制,切实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一是明确维权重点。该局组织干部对照新《消法》修改内容,进行全面学习,综合分析近年来消费投诉热点、难点,梳理出新《消法》对基层执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二是营造宣传氛围。把新《消法》作为“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的重点,组织开展广场宣传咨询、送法下乡、进社区、进校园等多形式、多层次的纪念宣传活动,积极扩大新《消法》的社会认知度。三是加强诚信理念培育。根据消费者对商家的商品质量和售后投诉、售后信息反馈、售后评价以及退货情况作出分析、打分,并定期开展诚信商家评选活动,以此引导商家开展诚信经营,主动配合和支持消费者做好退货工作,及时化解消费矛盾。四是建立健全维权机制。联合司法部门在基层工商所或消协组织设立法律维权工作站,邀请法律工作者和律师参与消费维权工作;联合法院、仲裁委在工商部门内部设立诉调、仲裁工作室,建立健全诉调、仲调对接机制,提升消费调解文书的法律地位,使调解结果获得强制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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