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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工商局长刘云峰:落实新《消法》提升维权效能

2014年03月31日 16:12 信息来源:http://www.ccn.com.cn/news/315/2014/0331/534030.html

3月15日,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实施。近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就河北省消费维权工作情况及如何贯彻“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年主题,专访了河北省政府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办公会议召集人、河北省工商局局长刘云峰。

问:过去的一年,河北省人民政府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办公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消保办)在消费维权工作方面的中心和主线是什么?

答:2013年是深化改革的一年,消保办和各组成单位在河北省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把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服务国家经济发展大局作为做好消费维权工作的首要任务,加快政府服务职能转变,服务社会经济健康发展,使消费者能够享有产品更为丰富、形式更为多样、服务更为便捷的商品和服务。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贯穿全年工作的主线,各成员单位主动转变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征求意见,倾听消费者心声。明确整改目标,落实整改责任,促使消费维权效能不断提升。

问:作为市场监管执法主体、政府联系消费者的桥梁纽带,河北省各级工商机关、消协系统去年在服务消费者方面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答:一是抓实抓好市场监管,营造竞争有序、诚实守信的市场消费环境。围绕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问题,开展了重点商品、重点市场、重点区域的专项整治行动。去年开展的“红盾护农”专项行动,抽检各类农资商品4560个批次,查处各类农资案件2636件;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和商标侵权行为,查办案件1381起。与此同时,进一步加强法治工商建设,转变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

二是进一步拓展投诉受理网络,不断延伸投诉受理触角,深入开展12315“五进”工程,规范“消费维权服务站”2744个,指导233个企业开通了“消费者维权直通车”。同时,以新《消法》出台为契机,开展知识培训,提高消费纠纷处理能力。去年,河北省工商局开展以“关注民生、倾听民生、维护民生”为主要内容的“12315护民生”行动,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3015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18万元。

三是进一步创新投诉解决方式方法。河北省消协联合河北省律师协会组建省市“消费维权律师团”,为消费纠纷快速有效解决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持;联合法院建立消费法庭,提高消费纠纷调解的强制力;建立“诉前调解”工作机制,在消协设立“诉前调解办公室”,在消费诉讼前最大限度化解消费纠纷;与司法部门联合成立“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灵活方便、贴近群众的功能。

四是广泛开展消费教育,提供专业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知假辨假、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问:河北省消保办今年将开展哪些工作?

答:贯彻实施新《消法》是做好全年消费维权工作的重要内容。一是积极开展新《消法》宣传,进一步营造全社会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二是夯实消费维权教育,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以营造积极向上的消费维权宣传活动为牵引,组织开展消费教育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等活动;以人口密集的区域为核心,建立消费教育基地;以消费者关心、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商品为突破口,开展比较试验,向消费者提供科学、准确的消费信息,倡导消费者文明、健康、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消费方式。

问:围绕创新维权机制,提高维权效能的目标,今年将如何进一步充分发挥办公会议组成单位的职能作用,深化协调协作,加大消费维权工作力度?

答:以机制建设为抓手,扎实推进资源整合力度。一是着力构建一条龙合作监管机制。建立生产环节,流通环节,餐饮,物流,服务的环环相扣的合作监管机制,确保全过程、全方位监管;进一步加强不同部门间的联合执法和查处案件的移转,确保监管效果。二是着力构建应急处置合作机制。建立健全指挥畅通、检测及时、报告准确、反应灵敏的重大投诉联动机制;建立完善重大投诉应急预案,增强快速反应能力,有效防止投诉升级。三是着力构建纠纷调处合作机制。深入推进维权网络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机制,建立纵横交错、团结协作、脉络贯通的纠纷调处网络,方便消费者投诉;进一步完善消费者与企业和解、行政约谈等制度。四是着力构建协调联动机制。探索构建“大消保”“大维权”格局,整合各部门维权资源,形成协调一致、统一高效的消费维权工作链条;建立和周边地区的横向联动机制,加强区域维权合作,增强维权合力;消保办办公室要对各市、县(区)政府消保办消费维权工作进行检查指导,促进全省消费维权工作整体推进。

问:围绕市场监管,消保办各成员单位将采取哪些措施,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答:下一步围绕市场监管将充分发挥办公会议组成单位的职能作用,加大消费维权工作力度,不断改善消费环境。

一是着力推进维权关口前移。把好生产领域原材料入口关、严格行政审批;严格流通环节市场准入,完善商品进销货台账、索证索票和不合格商品退出制度;理清服务领域脉络、各负其责,共同努力做好各领域各环节的全程监管;建立规范的检验检测体系,积极开展检验检测活动,防范消费风险。

二是加大市场监管力度,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深入开展各领域内的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查处一大批大案要案,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重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加大日常市场巡查力度,及时掌握监管信息;不断完善监管机制,加强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确保市场监管的统一性和权威性。

三是广泛开展社会监督,营造诚信规范消费环境。完善重点行业的消费者满意度评价体系、继续开展行业点评和消费体察活动,督促行业自律;按照新《消法》明确的远程销售经营者的退货义务等规定,开展对网络等远程销售经营者的监督工作;突出重点,抓好家用电子电器、服装鞋帽、装饰装修材料、交通工具、有关服务等重点商品服务领域的社会监督;组织调动新闻媒体、专家、学者和义务监督员、志愿者等社会资源,投入消费维权队伍,广泛开展社会监督,共同营造诚信规范消费环境。

2014年,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河北省省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把握经济发展大势,以改革创新为统领,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主线,以宣传落实新《消法》为契机,以服务发展、监管执法、维权联动建设为目标,以着力构建消费维权体系为重点,在新起点上把全省维权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建设全面小康的河北、富裕殷实的河北、山清水秀的河北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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