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密云县消协探索消费维权新路径
近年来,北京市密云县消费者协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加强维权组织建设,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并结合密云县实际情况,创新举措,推动消费维权工作走出了一条新路。
面向村镇建立消费者投诉联络站。针对县域人口多、山区面积大、交通不便的实际情况,密云县消协与密云工商分局在全县范围内建立了352个消费者投诉联络站和17个工商工作站,较好地发挥了“法律法规的宣传站、百姓投诉的中转站、违法活动的举报站、干部行为的监督站”作用。
面向中小学校建立青少年维权岗。为了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小手拉大手”的作用,密云县消协与密云工商分局在全县中小学校建立了22个“青少年维权岗”,选派政治强、业务精的管理干部,作为消费维权校外辅导员,从而形成了校内维权联络员、校外维权辅导员联动的维权网络,让消费维权知识走进课堂。
面向企业建立消费维权绿色通道。密云县消协与密云工商分局在全县大型商场、超市和企业,建立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绿色通道。截至目前,全县消费维权“绿色通道”成员单位已增至137家,自行调解消费者投诉达1300余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0万多元,做到了解决消费投诉不出店组、不出商场、不出企业。
面向社会建立资源管理共享机制。密云县消协在充分发挥各理事成员单位作用的基础上,借台唱戏,整合资源,聘任各乡镇、各村委会现有的421名大学生村官和全县898名食品安全员为联络员,使之成为宣传消费维权知识和参与消费维权工作的一支新生力量。通过创建“进社区、进村镇、进景区、进市场、进企业、进军营、进校园、进工地”等举措,促进消费维权工作深入开展。
2012至2013年度,密云县消协受理消费者投诉18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60余万元,做到了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赢得了辖区消费者的普遍赞誉,同时也被中国消费者协会授予2012至2013年度“全国消协组织法律理论创新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近年来,北京市密云县消费者协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加强维权组织建设,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并结合密云县实际情况,创新举措,推动消费维权工作走出了一条新路。
面向村镇建立消费者投诉联络站。针对县域人口多、山区面积大、交通不便的实际情况,密云县消协与密云工商分局在全县范围内建立了352个消费者投诉联络站和17个工商工作站,较好地发挥了“法律法规的宣传站、百姓投诉的中转站、违法活动的举报站、干部行为的监督站”作用。
面向中小学校建立青少年维权岗。为了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小手拉大手”的作用,密云县消协与密云工商分局在全县中小学校建立了22个“青少年维权岗”,选派政治强、业务精的管理干部,作为消费维权校外辅导员,从而形成了校内维权联络员、校外维权辅导员联动的维权网络,让消费维权知识走进课堂。
面向企业建立消费维权绿色通道。密云县消协与密云工商分局在全县大型商场、超市和企业,建立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绿色通道。截至目前,全县消费维权“绿色通道”成员单位已增至137家,自行调解消费者投诉达1300余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0万多元,做到了解决消费投诉不出店组、不出商场、不出企业。
面向社会建立资源管理共享机制。密云县消协在充分发挥各理事成员单位作用的基础上,借台唱戏,整合资源,聘任各乡镇、各村委会现有的421名大学生村官和全县898名食品安全员为联络员,使之成为宣传消费维权知识和参与消费维权工作的一支新生力量。通过创建“进社区、进村镇、进景区、进市场、进企业、进军营、进校园、进工地”等举措,促进消费维权工作深入开展。
2012至2013年度,密云县消协受理消费者投诉18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60余万元,做到了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赢得了辖区消费者的普遍赞誉,同时也被中国消费者协会授予2012至2013年度“全国消协组织法律理论创新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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