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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车烧机油 换配件

2014年09月09日 13:23 信息来源:http://www.ccn.com.cn/news/315/2014/0909/601969.html

近日,山东省曲阜市工商局圆满调解一起群体投诉农用车质量纠纷案,曲阜市息陬镇13户购车农民派代表专程赶到曲阜市工商局表示感谢。

今年2月,曲阜市息陬镇农民孟某等13人分批从该市一农用车销售公司团购了13辆某型号自卸低速农用车,费用总计约100万元。

令13位车主没想到的是,刚使用了4个月的时间,这13辆农用车陆续出现了发动机烧机油现象。其中,问题较严重的2部车辆经过经销商“三包”服务站维修后,其故障现象并未排除。对于剩余车辆,经销商开始推诿起来,不再主动处理问题。在与经销商协商无果后,车主们联合向曲阜市工商局投诉,要求商家免费为问题车辆更换发动机。

曲阜市工商局受理此案后,考虑到此案涉及金额大,农户多,马上安排2名具有办案经验的调解人员,指导车主们立即准备投诉书及证据材料,指导车主推选出委托代理人并决定合并处理该案。同时,工商执法人员与经销商进行沟通,向经销商核实调查相关情况,经销商推辞认为是用户使用不当造成的,发动机无明显问题,不同意更换发动机。双方争执较大,调解一时陷入僵局。

如何选择突破口来打破僵局,让双方坐到一起参与调解处理?工商人员耐心向经销商提醒:根据《消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瓶箱、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6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提供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否则,须依法承担相关责任。在此解释下,经销商联系生产厂家和昆明的发动机供货商派人到曲阜,查找问题原因。

经技术人员分析,出现烧机油现象既有发动机本身问题,也有用户保养不善的原因。在此基础上,工商执法人员组织双方当事人逐一进行了耐心的沟通并进行了现场调解。双方都同意做出让步,经过两次长时间调解,双方最终达成消费者权益争议调解书。在工商人员调解督促下,昆明发动机供货商免费提供配件,经销商分批对问题车辆予以更换维修,免费更换机油并延长了半年的保修期。

问题车辆得到妥善处理,为13户农民避免了高额经济损失,双方当事人均对工商部门的调解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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