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检验协会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关于组织开展“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调查汇总和质量信誉承诺公告宣传工作的公告(2024年第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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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贝春集团有限公司

古贝春集团有限公司始建于1952年,地处鲁西北平原,京杭大运河畔,1999年改制为股份制企业。期间经历了以“创建品牌”为标志的自建厂至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的第一次创业、以“创建名牌”为标志的1996年至2008年的第二次创业和以实现“规模效益”为标志的2009年至今的第三次创业。三次创业,企业实现了从创建品牌到打造名牌,从地方一般企业到行业优势企业的跨越式发展,现已成为占地面积98公顷,拥有现代化大型酿酒车间10万平方米,灌装车间5万平方米,古贝春、古贝元、国蕴三大品牌共美,浓香、酱香、兼香主导香型齐全,高、中、低档产品品类兼备的全国纯粮食酒重点生产厂家。系全国五一劳动奖状获奖企业、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全国企业文化示范企业、全国酒行业明星企业。

近年来,面对白酒行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集团公司通过调结构、去库存、拓市场、强管理等有力举措,开创了“中高产品增势明显、产品结构持续优化、市场布局日益科学”的新局面。在古贝春白版畅销20年基础上,重点推出的中度酱香古贝元白版和浓香古贝春水晶白版,推动企业品牌建设进入“浓酱合璧白版2.0时代”。古贝春、古贝元、国蕴三大商标华夏驰名;酱香型古贝元酒在第29届布鲁赛尔世界优质酒类评选大奖赛中实力捧金,在全国首届食品博览会上斩获金牌;古贝春酒全国浓香型白酒质量鉴评摘金夺银,频获中国白酒国家评委感官质量奖、中国历史文化名酒、中国白酒技术创新典范产品、中国白酒酒体设计奖、联合国千年金奖等国字号殊荣,品牌价值被权威机构评定为148.79亿元。

集团拥有中国白酒大师、中国白酒工艺大师、国家级白酒评委、省级及以上酿酒师、品酒师、突出贡献专家、首席技师、评酒师等近百人组成的强大科研团队,数字化赋能与传统技艺相结合,依托全国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山东省白酒清洁生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齐鲁特色工作站等科研平台,保障了企业产品质量稳中有升与风格特色的不断形成。公司先后立项国家“星火计划”1项,省级科技创新计划23项,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11项,省级科技奖励21项,拥有发明专利3件、实用新型专利19件,共计拥有专利76件,树立了企业的行业技术地位,为中国白酒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公司秉承“生态粮、生态园、生态窖、生态酿”理念,在拥有生态原粮基地基础上,在生产基地采用“青草铺地,绿蓠勾线,果木相间,乔木参天”方式,构筑起“四级植被,立体防护”全覆盖生态系统,营造了益生菌微生物生长代谢特色环境,绿化防护及景观面积占比高达44.5%,同时形成了“春有绿、夏有荫、秋有果、冬有景”的靓丽风景线,企业先后荣获国家AAA旅游景区、全国工业旅游示范点等称号。

展望未来,古贝春集团全体员工将在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徐秀菊、总经理张洪昌带领下,矢志不渝弘扬“爱岗敬业、团结实干、改革创新、无私奉献”企业精神,将古贝春集团进一步打造成“经济效能优秀、生产技术领先、特色文化鲜明、外部形象优良、幸福指数攀升、社会贡献突出”的地方优势企业和行业特色企业,实现更好更快发展,为地方经济和行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企业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

一、提升质量意识,承担质量责任

公司成立了质量安全管理委员会,由总经理任组长,分管质量副总为副组长,组员由质量、生产、仓储、采购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行使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严格实施岗位质量规范和质量责任,严格进行生产全过程的质量控制,严把产品质量出厂关,在整个酿造过程中,古贝春一直坚持“不合格的原辅材料不准进厂,不合格的半成品不准转序,不合格的工作不准移交,不合格的成品不准出厂”的“四不准”原则,在从原料进厂到成品酒出厂的每个环节都采取了可追溯的全过程质量检验。保证人人都管事,事事有人管,管事有依据,并将其纳入人员考核中来,使公司全员都参与质量安全,使产品的质量安全成为一个人人参与的一个目标共同体。

二、把好全过程控制,保证食品质量安全

公司为控制好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不定期收集与企业相关的风险监测与评估信息,并记录收到风险监测与评估信息做出的反应。建立并实施了员工健康管理制度,并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公司每年进行免费全面查体一次,实行一人一档对员工的健康管理进行跟踪记录,发现与酒接触人员有健康问题立即调离原岗位。制定食品添加剂管理和使用制度,酿酒用的十种食品添加剂全部到执法部门备案,把好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关,同时从食品添加剂的入库到出库再到使用必须遵守公司的规定。

制定关键过程控制制度主要包括原辅料、内包装物、酒体设计、灯检的验收控制,强调在生产加工过程中的物理和生物危害控制;保证关键控制点CCP点的控制。公司建立了原辅材料采购查验制度,制定了原辅材料进货台账,及时索要材料供应商单位资质证明,原辅材料逐批检验合格报告或合格证,发现一次无供方资质或无进货物质批次检验报告合格证明等资料一律不得验收,特别是酿酒用的五种粮食,索要的检验报告农残指标不得超标;公司新定制高科技五粮除杂粉碎设备,电脑控制,根据五种粮食外观不同,除杂效果良好。内包装物的验收,要求瓶子和盖子每批次都有卫生指标检验报告,内包材的卫生指标必须合格,不合格的不得验收入库;酒体设计公司每批次控制甲醇、杂醇油等指标远远优于国家标准;灯检把好在生产加工过程中的物理和生物危害控制关。结合白酒产品企业生产特点,针对企业卫生安全生产环境和条件、关键过程控制、产品检测等古贝春承担编制的山东省《白酒加工企业HACCP应用指南》正式发布实施。

做好标识标注制度,产品标注要符合标准,标注产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产品标准号、贮存条件、生产许可证编号。

建立出厂检验和记录制度,做好产品销售台账,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地点。对消费者投诉登记及处理记录,收到投诉后,及时处理,及时分析原因,并记录公司的处理措施。当不合格产品对消费者已经发生危害时,执行不合格品召回制度,通过公司定期的应急演练为基础,力求将消费者的损失降至最低,并记录产品名称、批次、数量、不安全项目、产生的原因、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情况和召回产品处理情况,把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三、加强检测投入,防止不合格品出现

加大检测投入,引进专业人才,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建立多元化技术创新信息来源渠道,搭建发展平台,做大做强品牌,不断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公司检测中心拥有的设备仪器先进,岛津6890—5975气质联用仪、戴安1200液相色谱、4510原子吸收等是平时精细化验和分析的有力基础,在国内同行业检测中处于领先水平,尤其前两个设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并以先进的设备/仪器对公司所生产出来的成品进行检验,以防不合格产品流向市场,对消费者的人身、财产等方面带来危害。

四、重视人才培养、提高员工素质

人才是第一资源。多年来,古贝春始终将人才队伍的培养和建设放在工作的首位。成立了人力资源中心,组建了古贝春夜校,采取学习培训和开展活动两种方式对职工进行培训教育,在学习上,通过古贝春夜校,利用每周一、三、五晚7点至8点半的时间组织学习。学习内容包括安全管理、生产质量、食品安全等方面的内容,在培训结束后,公司对员工进行闭卷考试,并将考试成绩做为调资、晋级的重要依据之一,从而有效促进了学习效果。为让员工进一步提升质量意识,了解食品安全方面的最新理念,保持与时俱进性,公司先后出资30余万元组织专人赴清华大学、江南大学、天津轻院、山东轻院、德州学院进修学习。通过一系列的培训,目前,整个研发队伍中,白酒行业国家级评酒委员3人,国家级酿酒师3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专家1人,山东省首席技师2人,省级评酒师7人,中级以上职称及本科以上学历人员60余名。有效提升了公司的研发和管理能力。

以上是古贝春对产品质量责任和质量诚信的概括行阐述,离标准要求有一定的差距,但古贝春相信在各级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公司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的质量安全和质量诚信工作会更加规范和完善。

主要产品:古贝春酒

https://www.gubeichun.cc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 中国经济网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 中国产品质量信誉网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充分发挥质量专业社团组织的中介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社团中介机构的相关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新利18国际路线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市场监管总局)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原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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