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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2001年第27号公告

2001年10月25日 00:00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根据《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我局组织完成并通过了对绍兴王宝和酒厂提出的绍兴酒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申请的审核。现批准 自即日起,该厂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在其绍兴酒产品上使用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获得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并接受监督。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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