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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2001年第25号公告

2001年10月25日 00:00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根据《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我局依法受理了蓬莱葡萄酒原产地 域保护 申请,并 经形式 审查合格,现予以公告。

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对蓬莱葡萄酒原产地 域保护 申请有异议的,可以自即日起三个月内向我局提出:蓬莱葡萄酒原产地 域保护 申请资料存于我局原产地 域产品 保护机构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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