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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2001年第47号公告

2001年12月31日 00:00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根据《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我局依法受理了杭白菊原产地 域产品 保护申请, 经形式审查合格,现予以公告。

杭白菊原产地 域范围拟 以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政府划定的范围为准,即为浙江省桐乡市所辖行政区域。有关单位或者 个人对杭白菊 原产地 域产品 保护申请如有异议,可自即日起三个月内向我局提出;杭白菊原产地 域产品 保护申请资料存于我局原产地 域产品 保护机构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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