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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2002年第134号公告

2002年12月31日 00:00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根据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有关法律、法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公告2001年第49号)作了相应调整。现将调整部分予以公告,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调整部分

(按《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中商品编码排序)

调整前 拟调整为 调整标记
商品编码 商品名称 海关监管条件 检验检疫监管条件 商品编码 商品名称 海关监管条件 检验检疫监管条件
29224110 赖氨酸 29224110 赖氨酸 A/B M.P/Q A
29224190 赖氨酸酯和赖氨酸盐包括赖氨酸酯的盐 29224190 赖氨酸酯和赖氨酸盐包括赖氨酸酯的盐 A/B M.P/Q A
29224210 谷氨酸 29224210 谷氨酸 A/B M.P/Q A
29224220 谷氨酸钠 29224220 谷氨酸钠 A/B M.P/Q A
29224290 其他谷氨酸盐 29224290 其他谷氨酸盐 A/B M.P/Q A
29224910 其他氨基酸 29224910 其他氨基酸 A/B M.P/Q A
29224999 其他氨基酸及其酯及它们的盐含有一种以上含氧基的除外 29224999 其他氨基酸及其酯及它们的盐含有一种以上含氧基的除外 A/B M.P/Q A
29304000 甲硫氨酸(蛋氨酸) 29304000 甲硫氨酸(蛋氨酸) A/B M.P/Q A
29309010 双巯丙氨酸(胱氨酸) 29309010 双巯丙氨酸(胱氨酸) A/B M.P/Q A
38061010 松香(包括松香渣) A/B P/N.Q 38061010 松香(包括松香渣) /B /N R
71021000 未分级钻石 71021000 未分级钻石 A/B M/N A
71022100 未加工或经简单锯开、劈开或粗磨的工业钻石 71022100 未加工或经简单锯开、劈开或粗磨的工业钻石 A/B M/N A
调整前 拟调整为 调整标记
商品编码 商品名称 海关监管条件 检验检疫监管条件 商品编码 商品名称 海关监管条件 检验检疫监管条件
71023100 未加工或经简单锯开、劈开或粗磨的非工业钻石 71023100 未加工或经简单锯开、劈开或粗磨的非工业钻石 A/B M/N A
84212990 其他液体的过滤、净化机器及装置 /B /N 84212990.10 肾脏透析设备 A/B M/N R
84212990.90 其他液体的过滤、净化机器及装置 /B /N R
87082990 车身的未列名零部件 87082990.10 汽车天窗(包括含边框、启动马达的汽车天窗) C/ R
87082990.90 其他车身未列明零部件 R

注:调整标记栏A-代表增加、D-代表删除、R-代表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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