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2002年第124号公告
2002年12月09日 00:00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根据《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我局通过了对道口烧鸡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现批准自即日起对道口烧鸡实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道口烧鸡原产地域范围以河南省滑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道口烧鸡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范围的请示》(滑政文 [2002]78号)提出的地域范围为准,为滑县现辖行政区域。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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