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2002年第53号公告
2002年06月11日 00:00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据世界卫生组织 (WHO)报告,马拉维(Malawei)4月16日暴发腺鼠疫,截止5月27日已报71例病人。为防止腺鼠疫传入我国,保护前往上述疫区人员的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来自疫区的旅客如有高热、淋巴结肿大、胸痛、咳嗽、咳痰、出血等症状,应立即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明。检验检疫人员对鼠疫染疫人和染疫嫌疑人要依法采取控制措施。
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来自疫区的交通工具、货物、集装箱、行李、邮包,要严格进行检疫查验,加强对鼠、蚤等病媒的监控,必要时可依法实施卫生处理。
三、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和旅行保健中心对前往疫区的人员,可提供有关疫情信息和国际旅行卫生保健服务。
特此公告。
一、来自疫区的旅客如有高热、淋巴结肿大、胸痛、咳嗽、咳痰、出血等症状,应立即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明。检验检疫人员对鼠疫染疫人和染疫嫌疑人要依法采取控制措施。
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来自疫区的交通工具、货物、集装箱、行李、邮包,要严格进行检疫查验,加强对鼠、蚤等病媒的监控,必要时可依法实施卫生处理。
三、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和旅行保健中心对前往疫区的人员,可提供有关疫情信息和国际旅行卫生保健服务。
特此公告。
相关阅读: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和实施要求的公告(2019-10-18)
- 第五届全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人选名单公示公告(2019-08-01)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食品中匹可硫酸钠的测定》食品补充检验方法的公告(2019-07-08)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电子营业执照亮照系统上线运行的公告(2019-07-08)
- 2019年第7号国家标准公告(2019-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