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2002年第50号公告
2002年06月12日 00:00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根据《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我局通过了对黄骅冬枣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现批准自即日起对黄骅冬枣实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黄骅冬枣原产地域范围以河北省黄骅市人民政府《关于要求对黄骅冬枣实施原产地域保护的报告》(黄政报字〔2001〕32号)提出的地域范围为准,为河北省黄骅市现辖行政区域。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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