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2002年第92号公告
2002年09月10日 00:00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根据《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我局通过了对龙口粉丝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现批准自即日起对龙口粉丝实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龙口粉丝原产地域范围以山东省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给予龙口粉丝原产地域保护的函》(烟政函〔 2001〕181号)提出的地域范围为准,为龙口市、招远市、蓬莱市、莱阳市、莱州市现辖行政区域。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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