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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2003年第121号公告

2003年11月19日 00:00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根据《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我局通过了对原阳大米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现批准自即日起对原阳大米实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原阳大米原产地域范围以河南省原阳县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原阳大米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范围的通知》(原政文〖2002〗217号)提出的地域范围为准,为原阳县现辖行政区域。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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