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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2003年第11号公告

2003年02月01日 00:00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根据《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我局通过了对龙泉青瓷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现批准自即日起对龙泉青瓷实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龙泉青瓷原产地域范围以浙江省龙泉市人民政府《关于上报“龙泉青瓷”原产地域产品保护产区划定的意见》(龙政 [2002]46号)提出的地域范围为准,为龙泉市现辖行政区域。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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