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总局公告

国家质检总局2003年第12号公告

2003年02月02日 00:00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根据《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我局通过了对常山胡柚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现批准自即日起对常山胡柚实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常山胡柚原产地域范围以浙江省常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常山胡柚原产地域产品保护产区划定的意见》(常政〖2002〗13号)提出的地域范围为准,为常山县现辖行政区域。

特此公告。

返回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