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2003年第84号公告
2003年09月02日 00:00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根据《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我局通过了对古蔺肝苏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现批准自即日起对古蔺肝苏实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古蔺肝苏原产地域范围以四川省古蔺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古蔺肝苏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范围的请示》(古府发〖2003〗161号)提出的地域范围为准,为四川省古蔺县现辖行政区域。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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